“庆祝中华人民**国成立75周年——**省美术作品展暨第十四届**美展**省作品选拔展作品集”与“闽人尚线——**省第二届白描艺术大展作品集”出版服务类采购项目(合同包1、合同包2)中标结果公示
内容: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庆祝中华人民**国成立75周年——**省美术作品展暨第十四届**美展**省作品选拔展作品集”与“闽人尚线——**省第二届白描艺术大展作品集”出版服务类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东水路76号16层
中标(成交)金额:18.9000(万元)
合同包2: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东水路76号16层
中标(成交)金额:18.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 | 庆祝中华人民**国成立75周年——**省美术作品展暨第十四届**美展**省作品选拔展作品集 |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文件编制 | 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相关文件要求。 |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按采购人要求的工作进度实施,直至采购人验收合格完成。 | 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相关文件要求。 |
合同包2: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 | 闽人尚线——**省第二届白描艺术大展作品集 |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文件编制 | 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相关文件要求。 |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按采购人要求的工作进度实施,直至采购人验收合格完成。 | 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相关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沈汪江、陈钦华、阳盛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1)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合同包进行收取,合同包1招标代理服务费:100万元以下按1.5%向中标人收取,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取;合同包2招标代理服务费::100万元以下按1.5%向中标人收取,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取。(2)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应先以转账或电汇付款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3)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账户名:**** 开户行:****银行****公司**上**支行; 账号:350********700000913。
本项目合同包1代理费总金额:3000元(叁仟元整)
本项目合同包2代理费总金额:3000元(叁仟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合同包1各投标人的资格性审查均通过,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均通过。****,总分:93.89分。
合同包2各投标人的资格性审查均通过,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均通过。****,总分:94.00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区乌**路11号省文联大院
联系方式:陈蓉,0591-****17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岳峰镇福新楼四层****
联系方式:程工,177****95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