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价公告
**区域2025年********公司 燃煤炉渣^细渣运输竞价
发布时间:2024-12-05 02:29:57
**区域现就如下项目进行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 竞价基础信息
竞价编号:****
采购单位:**区域
报名截止时间:2024-12-09 16:00:00
竞价开始时间:2024-12-11 15:00:00
竞价截止时间:2024-12-11 15:20:00
咨询截止时间:2024-12-11 14:00:00
采购类别:运输
竞价类别:采购
需求量:100000.000EA
基准价格(含税): 32.50元 (竞价起始价格)
涨降幅度(含税): 0.50 元 (每次报价固定降低/增加的额度)
税率: 9%
┃供应商报价要求
其他资质信息:①中国信用;②道路经营许可证;③保供承诺书(投标单位最低保供量≥9500吨/月);④要求提供5辆及以上自有车辆信息(国六及以上排放标准的车辆);⑤投标单位应保证执行****下达的拉运计划,
保证金:50000.00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保证金****)
保证金收款账户: 农行**县支行/冀**德堡****公司/263********000729
┃物料清单
物料描述(材料名称) | 物料类别 | 规格型号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付款方式 | 采购工厂 | 备注 |
运费 | 运输服务 | | 100000.000 | EA | 电汇或电子承兑汇票 | **公司 | |
收货地址: **省**市**县王桥镇冀**德堡****公司
┃详情描述
1、合格的投标人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资格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2遵守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及其相关条例,遵守冀**德堡****公司、****的《车辆安全协议》相关制度要求。如违反相关制度要求,除承担****全部处罚外,给冀**德堡****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处罚。 1.3 截止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没有行贿等犯罪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1.4 ****集团****公司黑名单。 1.5 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6所用运输车辆必须为国六及以上排放标准的车辆,并按时提供进厂机动车辆年检合格证明等。 1.7准入条件:①中国信用;②道路经营许可证;③保供承诺书(投标单位最低保供量≥9500吨/月);④要求提供5辆及以上自有车辆信息(国六及以上排放标准的车辆);⑤投标单位应保证执行****下达的拉运计划,在****厂内24小时有车辆拉运,不能造成溢库导致降负荷事件发生。不能满足上述条件的,取消投标资格。 2、项目数量、供货时间、计量方式及运输方式、质量验收标准、交货地点、价格调整 2.1项目数量:暂估数量9.50万吨,冀**德堡****公司有权对暂估数量进行增减。 2.2供货时间: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2.3计量方式及运输方式:以冀**德堡****公司汽车衡检斤重量为准; 2.4交货地点:冀**德堡****公司厂内指定地点。 2.5价格调整:中标后中标价不做调整,除非油、气价格变化超过20%,经调研确认后另行调整。 3、竞价方式: 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竞价(https://www.****.com/)。 基准价格32.50元/吨含税,涨降额度每次0.50元/吨含税。 4、报价原则 各投标人在报价时应综合考虑运输、装卸等一切潜在影响因素,合理报价,本次竞价报价为综合到厂含税价格。 5、投标费用 本次投标不收取投标单位标书费。 6. 投标保证金 6.1 缴纳要求: 6.1.1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银行电汇。 6.1.2 投标保证金金额:¥50000.00 元(大写:伍万元整) 6.1.3 请按如下账户汇款: 开户名称:冀**德堡****公司 开户行名称:农行**县支行 开户账号:263********000729 6.1.4 汇款时请务必注明:“2025年********公司燃煤炉渣^细渣运输(竞价编号:SXQY-JJ-2024-XXXX)投标保证金”,并将银行回执单附投标****集团阳光招采平台进行审核,****公司的基本账户转入,不接受私人账户。 6.1.5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集团阳光招采平台公告投标报价截止时间为准,逾期缴纳的不予受理,****集团阳光招采平台保证金验证的视为未缴纳保证金。 6.2 投标保证金退还: 6.2.1 业务终止或流标后,一个月内不再组织的,于业务终止或流标后退还。 6.2.2 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撤销投标的,于中标结果公示后退还。 6.2.3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于中标结果公示后退还。 6.2.4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退还。 6.2.5 有约定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或质保金的,按合同规定执行。 6.3 下列情况下,投标人之投标保证金将被扣除: 6.3.1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自行撤销投标文件或者变更投标内容的。 6.3.2 中标后不按规定签订合同的或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 6.3.3 在投标过程中出现围标、串标的。 6.3.4 在投标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6.3.5 投标人采用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的。 6.3.6 投标人在开标期间有主观恶意行为,无理取闹,扰乱开标秩序的。 6.3.7 投标人向评标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6.3.8 其他损害招标人利益的行为。 7. 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的,将被列为**区域冻结供应商,冻结后一年内不得参与金隅冀东水泥**区域采购业务 7.1 一年内,开标后定标前,出现两次放弃投标行为的。 7.2 一年内,出现两次及以上未按采购公告要求的品牌、型号、货期等响应技术要求,导致流标、终止的。 7.3 一年内,出现两次及以上报价时未上传报价文件或报价文件未盖公章,导致流标、终止的。 7.4 一年内,出现两次及以上未按合同约定时间要求到货的。 7.5 存在其他违反招标文件要求或相关管理制度但不足纳入黑名单的不良行为的。 8. 投标人如有下列行为之一,视情节****集团范围内招标项目进行再次投标的资格 8.1 弄虚作假,伪造、涂改投标资质文件。 8.2 串通作弊,哄抬或故意压低标价,破坏公平竞争。 8.3 采用不正当手段排挤其他投标人,扰乱正常招标秩序。 8.4 贿赂招标工作人员和评标人员,套取招标评标秘密。 8.5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故意放弃中标的。 8.6 中标后,中标人私自将项目整体、主体或关键性部分转包或分包的。 8.7 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区域有关规定的其他行为。 9. 投标人及其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9.1 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9.2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的。 9.3 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9.4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9.5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或上传投标文件至招采平台的。 9.6 投标文件不完整,有明显确定人为修改或调整投标文件行为的。 9.7 评标委员会认为构成其他废标条件的。 9.8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10. 监督途径 10.1 来信地址:**省**市****工业园区****公司纪委 10.2 举报电话:0919-****925 10.3 举报时间:上午 8:00 至下午 4:30(工作日) 10.4 举报邮箱:****@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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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邓红丽 / 158****3221
┃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0919-****925
监督举报邮箱:****@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