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维吾尔自治区,**地区,**县
一、招标条件
本**县2023 年国有农用地经营权流转项目(一期)(土地提标改造)(设计施工一体化)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195.54万元,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该项目位于**县依希来木其乡、恰****牧场)、克孜勒镇、吐木秀克镇、佳木镇、博孜墩乡、****种场、****牧场、清泉农场、水稻农场、****牧场、****林场、****牧场、****种场。总占地面积228252.517亩,对土地进行提标改造,包括土地平整、渠道建设和修复、土壤改良等。(实际面积以勘测定界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县2023 年国有农用地经营权流转项目(一期)(土地提标改造)(设计施工一体化);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县2023年国有农用地经营权流转项目(一期)(土地提标改造)(设计施工一体化))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施工资质等级及范围: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设计资质等级及范围: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或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拟派本项目施工负责人要求须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水利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联合体各方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4)外省投标企业须提供**工程建设云下载审核通过的信息报送册,且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须为**工程建设云下载审核通过的信息报送册中备案人员。;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04 10时00分到2024年12月24日10时59分
获取方式: 现场获取。售价:
500 元。地址:****地区**县**大道**湖畔
小区五期9-1-701室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4日11时 00分
递交方****交易中心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
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4日11时00分
开标地点:****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七、其他
招标范围本次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含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及整本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后期维护管理等相关
工作。
1.本次项目评标办法及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
2.本次招标:设计施工一体化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
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本项目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③联合体成员若为疆外企业,外省企 饯节尿业须具有有效的《**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为《**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中备案人员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 焦承担连带责任。
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5.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日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县****集团****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县
联系人:杨婷
电 话:152****1254
电子邮件:****@139.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地区**县**大道**湖畔小区五期9-1-701室
联系人: 吴工
电 话: 182****5521
电子邮件: ****2654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