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八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等文件规定,******局****分局****地质局****大队开展孝国土开P(2024)11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如下公示: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孝国土开P(2024)11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2.项目地址:项目地块位于**省**市**区东部产业园天丝**侧;地块中心坐标,东经113.****84849°,北纬30.****60889°。
3.基本情况:地块占地面积约为44106.07m2。通过现场踏勘、收集委托单位提供的地块相关资料、走访附近居民了解相关情况,得知地块西侧现状为闲置空地,历史上主要是农用地、临时施工用地和荒地;地块东侧的孝****公司成立于2004年6月22日,此前为农用地。公司经营范围主要为钢构、C型钢、彩色浪板、PU 隔热隔音板制作安装及钢构配件的销售;房屋、烟囱、桥梁、水塔拆除(不含爆破);通信铁塔、电力铁塔、风力发电塔、广播电视塔、交警信号灯杆、视频监控杆、路灯杆制作与安装、钢结构工程等,项目设有5栋一层厂房,1#、2#、4#、5#用于生产,3#为仓库,另设有一套喷漆废气处理装置、一套除尘设备和危废暂存间。孝****公司于2023 年搬迁至新厂区,目前老厂区已停产,生产设备均已拆除,厂房及办公楼等构筑物完好,厂区内有少量残余废弃物遗留。
二、调查结论
调查期间本单位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等文件相关要求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调查地块进行了现场踏勘、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等基础工作,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的初步分析、污染识别,并基****实验室检测分析数据对调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进行现状评估,得到的评估结论如下:
本次调查地块内共设置5个土壤点位,采集10个土壤样品,地块外设置1个对照点,采集1个土壤样品,测试项目包括:GB36600-2018表1中45项基本项目+其它2项(pH、石油烃(C10-C40)等共计 47项。
对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规定的一类用地筛选值,本次土壤检测结果表明,各项检测指标在所有土壤样品中未检出或有检出但未超过筛选值,对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风险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综上,本地块不需要进一步开展土壤污染详查工作,地块未来作为居住、商业设施用地具有环境可行性。
三、建议
1、本报告调查结果仅代表调查期间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现状,地块在后期开发过程中,若发现地块内填埋、掩埋特殊物品、不明物品、设施以及土方开挖过程中土方散发异常气味土层性质、结构、色度存有异常状况、地下水存在异常情况等,应立即停止相关作业,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环境安全,并及时报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必要时需另行调查评估。
2、本地块用地后续腾退、构(建)筑物、生产设备拆除时,应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技术规定》(试行)相关要求,防范构筑物、地下水管线、残垣构筑物、生产设备拆除活动中产生的废水、固体废物,以及遗留物料和残留污染物污染土壤,建议事先制定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方案,报生态环境、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备案。
3、地块现场存在一定量的废油漆桶、油泥油渣等危险废物,地块开发前需做好危险废物清运转移方案并报主管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