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高东侧、焦国路西****经济开发区外高东侧、焦国路西侧,本次调查地块总用地面积为22352.44m2,分为两个地块。调查地块1总用地面积为地块为19653.22m2,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1.09231,北纬34.48021;调查地块2总用地面积为2699.22m2,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1.09237,北纬34.47551。
****调查地块1及调查地块2曾作为空地、仓库使用。根据2024年6月****设计院出具的《**市209国道以西片区B-01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论证报告》,本次调查地块1原为商业用地(用地代码:0910),****小学用地(用地代码080403);调查地块2为中小学用地(用地代码080403)。根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 (自然资发〔2023〕234号),中小学用地属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依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59条第2款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污染状况调****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自然**主管部门组织评审。
根据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与人员访谈情况,调查地块1于2009年之前为荒地,2009年-2014年也为荒地,2014年-2022年为仓库,该地块及附近地块主要仓库类型为空房、办公用品及家具仓库、食品饮料仓库、建材及机械仓库、物流仓库),2022年-****停车场;调查地块2于2009年之前为荒地,2009年-2017年为外高空置土地、道路及部分仓库,2017年-2020年为外高教学用具仓库、道路及部分仓库,2021年仓库陆续进行拆除,至今为外高教学用具仓库、道路及空地。根据2024年6月****设计院出具的《**市209国道以西片区B-01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论证报告》,本次调查地块1原为商业用地,****小学用地;调查地块2为中小学用地。根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 (自然资发〔2023〕234号),中小学用地属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因此,需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根据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调查地块1及调查地块2地块内及周边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两个地块均不属于污染地块,地块的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