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拟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日-2024年12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县悦来镇悦来大街北段
电 话:152****7543
邮 编:154300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建设项目 | **省**市**县朱家村南 | **** | **聚****公司 | 建设地点:**省**市**县朱家村南 建设性质:** 建设内容:本项目**市**县朱家村南,项目占地面积26990平方米,设置生产车间、防雨棚工程。**2条水泥制品生产线,年产水泥制品8万吨。 | 一、废气 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整理场地、运输车辆行驶、建筑材料加工、施工材料装卸、施工机械填挖土方以及弃土临时堆存引起的扬尘与运输车辆汽车尾气对大气环境的影响。环评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时采取以下防治措施:①工程施工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修订)的相关规定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②建筑施工单位在施工工地应当设置硬质密闭围挡,并采取抑尘降尘措施。建筑土方、工程渣土等建筑垃圾在场地内临时堆存的应当密闭遮盖。废弃土方要及时清运处理。③在施工期间对车辆行驶的路面实施洒水抑尘,对车辆实施清洁、冲洗轮胎。对施工车辆实行限速行驶,运输车辆需用帆布覆盖。④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及施工时间,尽量缩短施工期,避免大风天开挖施工作业。⑤施工单位尽量选用专业作业车辆,选优质设备和燃油,加强设备和运输车辆的检修和维护。 在严格采取上述有效防护措施,将有效减少扬尘和汽车尾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本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主要来自燃生物质锅炉的烟气和水泥制品制造产生的粉尘(颗粒物)。生物质锅炉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SO2和NOx。水泥制品(水泥制品制造的主要产污环节有投料、搅拌、卸料及储存工段,主要污染物为粉尘(颗粒物)。 本项目采用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取99.7%)处理锅炉烟气后的废气经30米高排气筒排放,各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煤锅炉标准(烟尘50mg/m3、SO2300mg/m3、NOx300mg/m3)。 本项目生物质锅炉燃烧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3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锅炉烟气中颗粒物、SO2、NOX、林格曼黑度、汞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本项目搅拌机为全密闭空间,搅拌机顶部设集气罩,搅拌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送顶部脉冲式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7%)处理后排放,处理后颗粒物排放量为0.13t/a,排放速率0.07kg/h,排放浓度12.16mg/m3。排放浓度低于《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允许排放浓度20mg/m3的要求。 运营期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要求(≤0.5mg/m3),对环境空气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要求(≤0.5mg/m3),对环境空气环境影响较小。 非正常工况下,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较正常工况排放量明显偏大,排放浓度超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标准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因此,为杜绝生产过程中出现大气污染物非正常排放,建设单位应采取以下措施来确保废气达标排放:加强废气治理设施的日常维护和检修,保证各污染物治理设施高效率正常运转;加强监管,制定严格的生产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发现废气处理设施故障后,应及时停工并进行修复处理,待废气处理设施运转正常后,再进行生产加工,以确保废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以及《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水泥工业》(HJ848-2017)要求,结合工程与环境特点,确定项目运行期的环境监测内容,各个指标的监测均按国家标准监测方法进行,委托有资质单位监测。 二、废水 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和施工产生的施工废水。①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中主要含BOD5、NH3-N等,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②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因此,施工废水对周边水环境影响很小。 运营期: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为生活污水、软水制备排污水、锅炉排污水以及生产废水(设备清洗废水、蒸汽养护冷凝水)。①生活污水。本项目职工人数为30人,依据《**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DB23/T727-2021),生活用水量按80L/人﹒d计算,生活用水量为2.4m3/d,504m3/a。生活污水排放量按照用水量的80%计算,则生活污水量为1.92m3/d,403.2t/a。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外运堆肥处理。②生产废水:1)锅炉排水。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24号,2021.6.9)“工业锅炉(热力生产和供应行业)产排污系数表”中统计信息,锅炉排污水按0.356t/t生物质燃料计,本项目2台生物质蒸汽锅炉生物质颗粒消耗量合计为1864t/a,则锅炉排污水为663.58m3/a,约3.16m3/d。锅炉排污水为清洁下水,污染物含量较低,用于混凝土搅拌用水,不外排。2)软化水制备浓水。锅炉软化水净化装置出水率按85%计,则软化水制备浓水为1600.2m3/a,约7.62m3/d。软化水制备浓水为清洁下水,污染物含量较低,用于混凝土搅拌用水,不外排。3)设备清洗废水。本项目设备清洗废水按用水量的90%计算,项目产生的清洗废水量为0.18m3/d,37.8m3/a,该部分废水中的主要污染物为SS(泥沙),设备清洗废水沉淀池沉淀后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2)废水治理措施可行性分析。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既做到了废水**化利用,又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堆肥。废水利用措施合理且可行。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能够很好处理,不会污染周边地表水环境,故本项目废水处理措施可行的。 三、噪声 施工期:本项目施工噪声源主要是施工机械产生的设备噪声,其中挖掘机噪声源强约为95dB,运输车辆噪声源强约为85dB。为最大限度地降低施工噪声对施工场界的影响,使施工阶段的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不对周边环境造成干扰,施工方必须对施工噪声加强控制,建议采取如下措施:①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避开敏感时段施工,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运行。避免夜间(22:00~6:00)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②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高噪声施工机械尽量布置在远离周围环境敏感点的一方,同时应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以避免局部声级过高。对高噪声源采用一定的围护结构对其进行隔声处理。③降低设备声级:设备选型上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固定机械设备采取排气管消音器和隔离发动机振动部件的方法降低噪声。 在采取上述措施之后,施工期场界噪声能够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小。 运营期:本项目现采取的噪声治理措施如下: ①选用了低噪声设备;②对产噪设备安装减振垫;③对生产设备进行日常检修、维护,提高润滑度,减少机械振动和摩擦产生的噪声,防止共振等;④夜间不生产,产噪设备均置于车间内,避免设备空开、空转,尽量减少对周边住户的影响; ⑤废气处理风机设置基础减振、对进出风口采取消声措施,并在风机与管道连接部分做软连接,管道采取包扎措施。 本项目夜间不生产,由上表可知,本项目昼间生产过程中东、南、北侧厂界噪声贡献值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西侧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 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水泥仓、生产车间建设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①建筑垃圾主要包括砂石、石块、碎砖瓦、废木料、废金属、废钢筋等杂物。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规范处理,首先将建筑垃圾分类,尽量回收其中尚可利用的部分,对没有利用价值以及不能回填的废弃物应妥善堆放、及时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地处置。②生活垃圾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产生的饮料瓶、果皮纸屑等。在施工场地内建立小型的垃圾临时堆放点,对生活垃圾的分类化管理,定期清除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施工单位应该加强施工管理,避免垃圾的随意堆放造成垃圾四处散落。 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的施工期固体废物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小。 运营期: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情况如下: ①废钢材。本项目钢材加工过程中会产生废钢材,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废钢材产生量按原材料量的0.3%计,则废钢材产生量约3t/a,集中收集,定期外售。 ②废混凝土。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悬辊成型过程会产生废混凝土,废混凝土产生量按产品的0.01%计,经核算废混凝土量约为8t/a,该部分混凝土未凝固可全部回用至搅拌工序重新生产。 ③袋式除尘器收尘。本项目锅炉配置的袋式除尘器收集尘31.03t/a,外售综合利用。生产车间袋式除尘器收尘根据废气核算结果,收尘灰约44.8t/a,回用于生产。 ④生活垃圾。项目劳动定员 30 人,按每人每天产生垃圾 0.5kg 计算,生活垃圾年产生量为3.15t。厂区设置垃圾收集箱,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 ⑤锅炉灰渣。根据《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准则》(HJ884-2018)及《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锅炉》(HJ 991-2018),本项目生物质锅炉灰渣污染物采取公式法计算。本项目在锅炉房内储存灰渣和除尘灰;炉渣淋湿后进行装卸及运输、运输车辆采用苫布遮盖,储存灰渣和除尘外售综合利用。 ⑥废布袋。本项目采用布袋除尘器,布袋每3年更换一次,产生量约1t/3a,更换后的废布袋由厂家回收处置。 ⑦废离子交换树脂。本项目锅炉软化水处理工艺采用离子交换树脂,废离子交换树脂产生量为0.5t/a,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处理。 ⑧脱模剂桶。生产过程中需要水性脱模剂对模具进行脱模,会有脱模剂桶产生,产生量为0.10t/a,厂家回收处置。 ⑨沉淀池沉淀物。设备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沉淀池沉淀物产生量约为2t/a,沉淀物主要来自生产工序,因此,沉渣可以回用于生产工序,措施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