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辉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36584XK | 建设单位法人:骆峰 |
崔文雷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区 |
**市**区紫萍路879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扩建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24-其他食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149-C149-其他食品制造 |
建设地点: | **市**区 **区紫萍路879号 |
经度:121.62005 纬度: 31.09245 | ****机关:****管理委员会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3-02 |
沪浦环保许评〔2022〕9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000 |
150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36584XK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3********36584XK | 验收监测单位:**** |
913********153481X | 竣工时间:2023-10-3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0-3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28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e2.****.cn/jsp/view/hjxxgk/index.jsp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项目位于**市**区紫萍路879号,属于改扩建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位于**市**区紫萍路879号,属于改扩建项目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拟在现有5#楼内新增生物油脂、生物发酵品的生产,预计新增生物油脂100t/a,生物发酵品160t/a,另外扩建后拟调整整个厂区生产布局,1#楼保留植物类提取和植物粉(副产品****实验室,把1#楼的银耳异聚多糖、海洋鱼类提取物、银耳粉(副产品)、骨渣粉(副产品)全部生产线与5#楼的银耳异聚多糖、银耳粉(副产品)生产线合并。 | 实际建设情况:取消新增生物油脂和生物发酵品的生产,扩建后进行整个厂区的生产布局,1#楼保留植物类提取和植物粉(副产品****实验室,把1#楼的银耳异聚多糖、海洋鱼类提取物、银耳粉(副产品)、骨渣粉(副产品)全部生产线与5#楼的银耳异聚多糖、银耳粉(副产品)生产线合并,生产线全部放置于5#楼的1层及2层。 |
由于市场预期及工艺成熟条件等因素,经公司考虑决定,取消生物油脂和生物发酵品的生产,相关原辅材料取消,相关工艺生产设备中的通用设备(中转罐、提取罐等)改用于银耳多糖、海洋鱼类、植物类提取物生产线。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生物油脂:升温溶解-真空脱泡-反应-脱味脱水-过滤-灌装 生物发酵品:一级种子培养-二级种子培养-三级种子培养-发酵-高温灭活-离心过滤-超滤-配制-包装 银耳异聚多糖:洗涤、水发-投料、提取-粗过滤-精过滤-醇沉-研磨包装(固体产品)-灌装灭菌(液体产品) 海洋鱼提取物:精过滤-干燥-粉碎混合-包装 植物提取物:洗涤、水发-投料提取-粗过滤-精过滤-干燥-粉碎混合-包装 | 实际建设情况:取消生物油脂和生物发酵品产品,保留银耳异聚多糖、海洋鱼提取物、植物提取物产品 银耳异聚多糖:洗涤、水发-投料、提取-粗过滤-精过滤-醇沉-研磨包装(固体产品)-灌装灭菌(液体产品) 海洋鱼提取物:精过滤-干燥-粉碎混合-包装 植物提取物:洗涤、水发-投料提取-粗过滤-精过滤-干燥-粉碎混合-包装 |
由于市场预期及工艺成熟条件等因素,经公司考虑决定,取消生物油脂和生物发酵品的生产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气: 5#楼粉碎及混合废气及固体罐装废气、干燥废气、投料废气经过密闭负压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DA003排气筒高空排放; 醇沉废气经过冷凝回收+水喷淋+除湿+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过DA004排气筒高空排放; 发酵废气经过全密闭收集后碱液吸收+除湿+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DA005排气筒高空排放; 油脂废气经过集气罩收集后经油雾净化装置处理DA006排气筒排放; 污水处理站废气经过密闭收集后水喷淋+除湿+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DA007排气筒排放; 导热油炉废气经过低氮燃烧器处理后通过DA008排气筒排放; 燃气锅炉废气经过低氮燃烧器处理后通过DA009排气筒排放。 废水: 生产****处理站处理后,与其他污水一并纳入市政污水管道排放。 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 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后,暂存一般固废暂存间,由物资单位收集利用;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餐厨垃圾、废弃食用油脂委托专业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取消DA005和DA006): 5#楼粉碎及混合废气及固体罐装废气、干燥废气、投料废气经过密闭负压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DA003排气筒高空排放; 醇沉废气经过冷凝回收+水喷淋+除湿+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过DA004排气筒高空排放; 污水处理站废气经过密闭收集后水喷淋+除湿+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DA007排气筒排放; 导热油炉废气经过低氮燃烧器处理后通过DA008排气筒排放; 燃气锅炉废气经过低氮燃烧器处理后通过DA009排气筒排放。 废水: 生产****处理站处理后,与其他污水一并纳入市政污水管道排放。 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 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后,暂存一般固废暂存间,由物资单位收集利用;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餐厨垃圾、废弃食用油脂委托专业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
由于取消生物油脂和生物发酵品的生产,项目不产生油脂废气和发酵废气,因此相对应的DA005和DA006排气筒也随之取消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应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制度,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防治运行、检修期间发生风险事故。 应落实监测计划等各项要求,做好环保设施运行效果记录和日常监测,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 | 实际建设情况:应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制度,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防治运行、检修期间发生风险事故。 应落实监测计划等各项要求,做好环保设施运行效果记录和日常监测,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1.1641 | 0.147 | 0 | 0 | 0 | 1.311 | 0.147 | |
0.3646 | 0.046 | 0 | 0 | 0 | 0.411 | 0.046 | |
0.0137 | 0.0017 | 0 | 0 | 0 | 0.015 | 0.002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1217 | 0 | 0 | 0 | 0.122 | 0.122 | / |
0 | 0.23 | 0 | 0 | 0 | 0.23 | 0.23 | / |
0.032 | 0.0365 | 0 | 0 | 0 | 0.069 | 0.036 | / |
0.5 | 0 | 0 | 0.38 | 0 | 0.12 | -0.38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污水处理站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表2三级标准 | 高浓度废水经调节池+絮凝反应池+沉淀池后,与低浓度废水混合调配,一起进入水解酸化池,后进入A/O池、接触氧化池后,再经沉淀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 已委托****现场检测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布袋除尘装置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 | 经过密闭负压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DA003排气筒高空排放 | 已委托****现场检测 | |
2 | 活性炭吸附装置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 | 经过冷凝回收+水喷淋+除湿+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过DA004排气筒高空排放 | 已委托****现场检测 | |
3 | 活性炭吸附装置 | 《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 | 密闭收集后水喷淋+除湿+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DA007排气筒排放 | 已委托****现场检测 | |
4 | 低氮燃烧器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87-2018) | 经过低氮燃烧器处理后通过DA008、DA009排气筒排放 | 已委托****现场检测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隔声减振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 | 已加装隔声减振设施 | 已委托****现场检测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分类收集,妥善处置 | 危险废弃物委托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废回收综合利用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排放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站处理能力能接纳扩建项目废水,废水精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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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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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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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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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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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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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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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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