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浩特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乌兰浩特市吉庆片区棚户区改造(吉庆小区住宅组团)A区工程竣工结算评审服务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市吉庆片区棚户区改造(吉庆小区住宅组团)A区工程竣工结算评审服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市吉庆片区棚户区改造(吉庆小区住宅A区工程竣工结算评审服务):
**** | **自治区**市**区**东街华门世家一单元1109 | 综合评分法 | 否 | 120,000.00元 | 85.33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市吉庆片区棚户区改造(吉庆小区住宅A区工程竣工结算评审服务):
服务类(****)
1-1 | 评审咨询服务 | **市吉庆片区棚户区改造(吉庆小区住宅组团)A区工程竣工结算评审服务 | **市吉庆片区棚户区改造(吉庆小区住宅组团)A区工程竣工结算评审服务 | 1.按照财政部关于财政投资评审质量控制办法的要求,组织机构内部专业人员依法开展评审工作,对评审报告的真实性 、准确性、合法性负责;2.独立完成评审任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评审任务再委托给其他评审机构。3.对评审工作实施中遇到 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委托评审任务的部门报告;4.编制评审工作底稿;5.建立健全对评审报告的内部复核机制;6.在规定时间内向委托评审任务的部门出其评审报告;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完成评审任务,应及时向委托评审任务的部门 报告,并说明原因;7.建立严格的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完整、准确、真实地反映和记录项目评审的情况,做好各类资料的存档和保管工作;8.未经委托评审任务的部门批准,评审机构及有关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提供、泄漏或公开涉密评审项目的有关情 况;9.对因严重过失或故意提供不实或内容虚假的评审报告承担相应责任。10.中标供应商出具该项目评审结果前,采购人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对供应商评审结果进行抽查与复审,中标供 应商应无条件配合。11.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自治区及盟市财政投资评审相关规定。 | 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日内交货 |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据国家、行业及****协会的有关标 准编制成果文件,并应符合规定的内容、格式和准确度要求,符合自治区及盟 市财政投资评审相关规定。须加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印章、项目负责人签 署执业(或从业)资格专用印章 | 120,00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包**、王**、冯**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内工建协[2022]34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市吉庆片区棚户区改造(吉庆小区住宅A区工程竣工结算评审服务): 1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政府办公楼二楼
联系方式:187****63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自治区******办事处御府苑小区5号综合楼6号商业2-24-367-6
联系方式:139****674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电话:139****6749
****
2024年1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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