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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镇福徐路5-1号商铺(由北向南第七间)等五宗项目挂牌出租 | ||
GJB2024-226 | ||
**县**镇福徐路(由北向南第八、****商铺 | ||
正常公告 |
交易信息 (成交) | |||
标的名称: | **县**镇福徐路(由北向南第八、****商铺 | 组织方: | ****交易中心****中心 |
公告编号: | 惠公易产**[2024]174号 | 报价开始时间: | 2024-11-15 09:30:00 |
交易编号: | GJB2024-226 | 自由报价结束时间: | 2024-11-29 10:00:00 |
底价(万元): | 0.0962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0.1924 |
报价幅度(万元): | 0.005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11-29 09:30:00 |
成交时间: | 2024-11-29 10:00:00 | ||
成交人: | **** | 成交价: | 0.0962万元 |
交易条件说明 | |||
为促进国有资产增值保值,**县****公司将所属的标的进行挂牌招租,标的实际面积如与信息公告所标示的面积有出入,以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易。 一、交易标的详情: 标的一: 1、标的名称:**县**镇福徐路5-1号商铺(由北向南第七间) 2、标的现状:标的位于**县**镇,为单层门店,使用面积约36.68平方米。 3、标的用途:(1)该标的不得经营餐饮、危险品、有毒有害物资以及娱乐场所等行业;(2)经营中须保证不对周边居民和单位正常生活工作产生不良影响;(3)承租方须依法经营;(4)不得转租第三方经营。 4、租赁期限:3年(从实际交付之日起算)。 5、报名人条件:(1)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以及具备合法资格的其他组织;(3)不接受联合体。 6、交易底价:0.0660万元/月。 7、加价幅度:人民币 0.005 万元。 8、交易保证金:人民币 0.1320 万元。 9、押金:成交价 2 个月租金。在签订租赁合同前缴纳到委托方指定账户。 标的二: 1、标的名称:**县**镇福徐路(由北向南第八、****商铺 2、标的现状:标的位于**县**镇,为单层门店,使用面积约53.43平方米。 3、标的用途:(1)该标的不得经营危险品、有毒有害物资以及娱乐场所等行业;(2)经营中须保证不对周边居民和单位正常生活工作产生不良影响;(3)承租方须依法经营;(4)不得转租第三方经营。 4、租赁期限:3年(从实际交付之日起算)。 5、报名人条件:(1)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以及具备合法资格的其他组织;(3)不接受联合体。 6、交易底价:0.0962万元/月。 7、加价幅度:人民币 0.005 万元。 8、交易保证金:人民币 0.1924 万元。 9、押金:成交价 2 个月租金。在签订租赁合同前缴纳到委托方指定账户。 标的三: 1、标的名称:**县罗阳街道办中园一路45号 2、标的现状:标的位于**县罗阳街道,为双层门店,使用面积约80平方米。 3、标的用途:(1)该标的不得经营危险品、有毒有害物资以及娱乐场所等行业;(2)经营中须保证不对周边居民和单位正常生活工作产生不良影响;(3)承租方须依法经营;(4)不得转租第三方经营。 4、租赁期限:3年(从实际交付之日起算)。 5、报名人条件:(1)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以及具备合法资格的其他组织;(3)不接受联合体。 6、交易底价:0.1680万元/月。 7、加价幅度:人民币 0.005 万元。 8、交易保证金:人民币 0.3360 万元。 9、押金:成交价 2 个月租金。在签订租赁合同前缴纳到委托方指定账户。 标的四: 1、标的名称:**县罗阳街道建设路229号 2、标的现状:标的位于**县罗阳街道,为单层门店,使用面积约38.11平方米。 3、标的用途:(1)该标的不得经营餐饮、危险品、有毒有害物资以及娱乐场所等行业;(2)经营中须保证不对周边居民和单位正常生活工作产生不良影响;(3)承租方须依法经营;(4)不得转租第三方经营。 4、租赁期限:3年(从实际交付之日起算)。 5、报名人条件:(1)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以及具备合法资格的其他组织;(3)不接受联合体。 6、交易底价:0.1524万元/月。 7、加价幅度:人民币 0.005 万元。 8、交易保证金:人民币 0.3048 万元。 9、押金:成交价 2 个月租金。在签订租赁合同前缴纳到委托方指定账户。 标的五: 1、标的名称:**县罗阳街道博义路**大道西561、562号 2、标的现状:标****社区,为单层门店,使用面积约86平方米。 3、标的用途:(1)该标的不得经营餐饮、危险品、有毒有害物资以及娱乐场所等行业;(2)经营中须保证不对周边居民和单位正常生活工作产生不良影响;(3)承租方须依法经营;(4)不得转租第三方经营。 4、租赁期限:3年(从实际交付之日起算)。 5、报名人条件:(1)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以及具备合法资格的其他组织;(3)不接受联合体。 6、交易底价:0.2150万元/月。 7、加价幅度:人民币 0.005 万元。 8、交易保证金:人民币 0.4300 万元。 9、押金:成交价 2 个月租金。在签订租赁合同前缴纳到委托方指定账户。 二、交易保证金的收退:意向人应当在竞价报名截止前登****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产权交易网上竞价系统(以下简称“竞价系统”)获取竞买保证金支付账号,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竞价活动。****交易中心收到交易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后原路退还。未竞得人保证金在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原路退还。 三、竞价结果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的成交候选人在公示期结束后5****中心办理成交手续(交易标的已设置资格条件的,须由委托方进行事后资格审核。成交候选人应在网上竞价结果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委托方递交相关资格审查资料,取得委托方出具的资格审查确认函后,方可办理成交手续)。成交手续办理后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 成交候选人或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取消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成交候选人或竞得人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竞租人需认真阅读委托方提供的合同范本,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委托方提供的合同范本签订合同,不得反悔。 **县****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