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明泽塑胶制品有限公司第二次迁改扩建项目
环评拟审批情况 详细
受理号(号) | 202****4909 |
项目名称 | ****第二次迁改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省**市企石镇**东大巷8号5号楼106室 |
建设单位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项目概况 | ****成立于2002年,原厂址位于**市**镇沙头南区中坊工业区。项目于2002年7月22日自填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保护局**分局审批同意,登记表编号:****。 建设单位于2007年申请扩建,并委托****编制了《****(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07年8月29****保护局审批同意建设,报告表编号:2007年编号:2620。扩建后年加工生产塑胶制品、包装材料13000吨。允许设置破碎、搅拌、造粒、挤出、发泡等工序,不得设喷漆、丝印、熔融等工序。 ****扩建项目于2008年4****保护局的验收,编号:东环建【2008】30513号。 后因生产发展需要,建设单位将厂址由“**市**镇沙头南区中坊工业区”搬迁至“****社区兴民路”。于2009年7月14日委托东****服务中心编制了《****(迁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09年8月19****保护局审批同意建设,报告表编号:2009年编号:1123。搬迁后项目年生产塑胶制品、包装材料(塑胶粒、珍珠棉、气泡卷、PP片材、PVC片材、塑料包装袋、纸品包装材料等)13000吨。允许设置搅拌、造粒、挤出、发泡、吹膜等工序。 ****迁扩建项目于2012年12月18****保护局**分局的验收,取得《关于****迁扩建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核准意见的函》(验收文号:东环建(长)〔2012〕575号)。 项目于2020年04月01日完成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为:914********979211U 001X。项目于2020年11月13日进行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变更,登记编号为: 914********979211U 001X。 现因生产发展需要,项目拟进行二次迁改扩建,其迁改扩建内容如下: 1、将厂址由“****社区兴民路”搬迁至“**省**市企石镇**东大巷8号5号楼106室”(项目新厂址在卫星影像图上的经纬度坐标为:东经114°3'21.175",北纬23°2'19.435")。 2、新增100万元投资额。 3、对现有的产品结构进行调整: 3.1)保留现有的塑料包装袋产品及相关的加工工艺、生产设备; 3.2)取消塑胶粒的对外销售,项目塑胶粒由原先的“外购原料加工获得后对外销售”调整为“对现有的胶袋边角料进行抽粒成型后,重新回用于吹膜成型工序”; 3.3)取消塑胶片材的加工生产,并取消相应的生产加工设备; 3.4)新增电子产品塑胶件的加工生产,配套混料、注塑成型工艺,并增设相应的生产加工设备。 3.5)取消产品泡泡卷的加工生产,新增产品气泡袋,其加工工艺为将外购的 气泡卷进行制袋成型、收卷、裁切加工后即可获得产品气泡袋,并配套相应的生产加工设备。 4、对珍珠棉包材的生产工艺进行调整,其生产工艺由“现有的使用外购塑胶粒及食品级单甘脂进行混料、挤出、发泡、定型工序加工获得珍珠棉包材”,调整为“对外购的半成品珍珠棉进行贴合、冲切后加工获得珍珠棉包材”,同时配套相应的生产加工设备。 迁改扩建后,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占地面积3500m2,建筑面积5000m2;项目主要从事塑胶粒、珍珠棉包材、气泡袋、塑料包装袋、纸箱、电子产品塑胶件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自用塑胶粒30吨、珍珠棉包材1485吨、气泡袋230吨、塑料包装袋604.5吨、纸箱720吨、电子产品塑胶件234吨。项目营业执照统一信用代码为914********979211U。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项目抽粒成型、注塑成型、吹膜成型、切袋、制袋成型、丝印/移印、贴合设置在密闭车间内,纸箱印刷、粘箱工序设置为局部密闭区域,均在各产污口处设置集气罩,形成局部密闭区域,并在各产污口处设置集气罩,废气经收集后再引至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位于厂房楼顶处)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编号DA001),排气筒高度45m。混料、破碎粉尘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管理。 (2)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 (3)项目塑胶边角料经破碎后回用于生产,胶袋边角料经抽粒成型后重新回用于生产,项目金属碎屑及边角料、气泡袋边角料、塑胶粒次品、珍珠棉边角料、废纸张、废包装材料等经****公司回收处理,并按有关规定落实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 项目废活性炭、含油墨的废抹布、废印版、化学品原料包装物(废油墨罐、废胶粘剂罐)、含油废抹布、废切削油桶、废火花油桶、废切削油、废火花油、含油金属碎屑、废空压机油桶、废空压机油经分类收集后,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项目员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4)项目采取减振、车间隔声等措施后再经过一段距离的衰减作用,使项目产生的噪声得到控制。 |
公众参与情况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本次****第二次迁改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是可行的。 |
公示时间 | 2024-12-05 |
联系人 | ****环境局企石分局 |
联系电话 | 0769-****2966 |
通讯地址 | **市企石镇****服务中心三楼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查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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