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淤头至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贺村姜家公路工程(桑淤大桥及连接线段)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152736Q | 建设单位法人:彭明明 |
余水超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市江滨北路1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市淤头至**绿色产业集聚区贺村姜家公路工程(桑淤大桥及连接线段)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18版本:157-等级公路(不含维护,不含改扩建四级公路)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E-E-建筑业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
经度:118.61024,118.62762,118.6289,118.62944,118.62892,118.63274 纬度: 28.69215,28.70035,28.70155,28.70298,28.71186,28.71214 | ****机关:****生态环境厅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7-01-12 |
浙环建〔2017〕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39571 |
641.6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152736Q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913********8126207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3********8126207 | 竣工时间:2023-12-30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1-0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02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公示网站:https://www.****.com/content/90997.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工程拟建地位于****市,包括主线和两条连接线,全长约 23.9公里。主线起点位于**市贺村镇和村附近,终点位于碗窑乡双垄村,主线全长约18.5公里;同步建设敖坪至贺村姜家支线和连里至社屋前支线,长度分别约2公里和3.4公里。工程分路段采用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和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采用80公里/小时。全线设公路养护管理用房1 处。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为二期工程,起点于清湖街道蔡家山附近桩号K14+098,与S221省道及支线相接,路线沿莲华山大道规划线位布设,由西南向东北走向,跨**港至桑淤村,与江碗线相交,经五佰两、里垄、****水库干渠,然后直角向右转弯,在王家附近与S315省道相接,终点桩号K18+517,路线全长4.419km。 |
本项目进行分段实施,分段验收,此次为二期项工程。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涉及**港饮用水源保护区。 | 实际建设情况: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港饮用水源保护区已取消功能区划)。 |
根据浙环函【2020】70号文《****生态环境厅关于**市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优化调整方案的复函》,**港**饮用水源区(钱塘47)的水环境功能由“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为“景观娱乐、工业用水区”,水质目标保持不变,为Ⅱ类。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声环境: (1)加强道路的维修保养,保持桥面或路面平整,减少汽车刹车、起动过程中产生的高声级;设置电子警察; (2****中心线100m范围内临路第一排建筑不宜安排****学校、医院、幼儿园、敬老院、新住宅区)的规划建设; (3)超标住户安装安装通风隔声窗。 地表水环境: (1)对桑淤大桥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桥面径流采用管道收集,在桥梁两侧设置事故应急池。 (2)加强跨河桥梁的防撞护栏等级。 (3)制定突发污染事件应急预案,报环保部门备案。 (4)进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路段的前后,设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交通警示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宣传牌; (5)养护工区生活污水处理措施:营运期养护工区生活污水采用有动力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装置,处理达到一级标准后排放至附近的农灌渠。 环境空气: (1)加强交通管理,做好路面养护工作,确保道路畅通,减少车辆滞速怠速状态,减少汽车尾气排放对沿线环境空气的影响; (3)加强公路绿化。 | 实际建设情况:声环境: 已设置红绿灯、限速等标志并安装超速监控设施;加强道路养护,破损后及时修复。根据运营期监测情况,周边敏感点未存在超标现象,已预留噪声污染防治专项资金。 同时建设单位积极配合市政规划工作,****中心线100m范围内临路第一排建筑未规划特色敏感点。 地表水环境: ****水库干渠桥段已设置桥面径流管道收集系统并在桥梁处设置应急池,同时保持路面清洁维护工作; 已加强跨河桥梁的防撞护栏等级; 已编制突发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并已报环保部门备案; **饮用水源区(钱塘47)的水环境功能由“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为“景观娱乐、工业用水区”,水质目标保持不变,为Ⅱ类。 环境空气: 运营期间加强道路管理及路面养护,保持道路良好运营状态,以减少和避免塞车现象发生;同时道路沿线已做好绿化工程,并加强维护工作。 |
根据浙环函【2020】70号文《****生态环境厅关于**市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优化调整方案的复函》,**港**饮用水源区(钱塘47)的水环境功能由“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为“景观娱乐、工业用水区”,水质目标保持不变,为Ⅱ类。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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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对桑淤大桥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桥面径流采用管道收集,在桥梁两侧设置事故应急池。 | 已对桑淤大桥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桥面径流采用管道收集,并按要求在桥梁两侧设置事故应急池。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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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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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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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做好生态恢复和保护。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书》提出的施工期和营运期生态保护措施、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水士保持方案要求及相关主管部门的措施要求,及时做好深挖高填路段、料场、临时施工场地的生态恢复,加强道路生态绿化与景观设计,做到与周围景观相协调。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落实生态恢复及保护工作,严格按照《环评报告书》及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落实深挖高填路段、料场、临时施工场地的生态恢复工作,并加强道路生态绿化与景观设计,做到与周围景观相协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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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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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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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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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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