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厂2025-2026年度保险服务项目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处理厂2025-2026年度保险服务项目,比选人为****。比选项目资金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1投保范围:对本部及下属14家单位运营的28****处理厂的权属及实际使用的机器设备资产、建(构)筑物资产和污水管网资产(按截至2024年9月末根据使用年限折旧后计算的现值金额)、机器损坏、公众责任进行投保。服务对象投保资产信息详见第五章。
2.2投保险种:财产一切险、公众责任险、机器损坏险。
2.3服务要求及保险时限
2.3.1.机器设备损失:能修复的按实际修理费用进行赔付;不能修复的按该设备现值进行赔付。
2.3.2.管网损失费用:按2018年《**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计算;涉及设备设施修理费用,按最新相关计价定额计算,并结合市场询价确定;涉及主要材料价格按重****管理总站公布的最新价格信息为依据计算。
2.3.3.建(构)筑物损失费用:按**造价信息网发布的当期信息价****委员会颁布的最新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计算。
2.3.4.公众责任险:污水管网及附属设施造成第三方损失的,每次事故赔偿限额900万元(人伤810万,财产90万),每人每次事故赔付限额40万元,医疗4万,免赔1000元后按90%赔付,累计赔偿限额1800万元。
2.3.5.财产一切险:免赔1000元或10%,高者为准。
2.3.6.机器损坏险:免赔1000元或10%,高者为准。
2.3.7.除战争以外的其他任何自然灾害造成的投保资产损失均在保险赔付之内。
2.3.8.以上条款将纳入保险合同的补充内容。
2.4保险时限:本次资产保险时间为12个自然月(以具体保单时间为准)。
2.5服务对象及所在地
序号 | 运营单位 | 厂名 | 类别 | 地址 |
1 | ****处理厂 | ****处理厂 | 主厂 | **区李家沱街道西流沱 |
2 | ****处理厂 | ****处理厂 | 主厂 | **区江滨路东段510号 |
3 | ****处理厂 | 镇级厂 | **区木洞镇水沟街82号 | |
4 | ****处理厂 | ****处理厂 | 镇级厂 | **区**镇大桥村**湾社 |
5 | ****处理厂 | 镇级厂 | **区**街道晓春村瓦庙桥 | |
6 | ****处理厂 | 镇级厂 | **区南彭镇巨龙桥村石河堰 | |
7 | ****处理厂 | ****处理厂 | 主厂 | **县三合街道**东路228号 |
8 | ****处理厂 | 主厂 | **县新**下游方向的原绸厂 | |
9 | ****处理厂 | 镇级厂 | **县高家镇金刚碑村 | |
10 | ****处理厂 | 镇级厂 | **县包鸾镇**村 | |
11 | ****处理厂 | ****处理厂 | 主厂 | **区涪清路312号 |
12 | ****处理厂 | 镇级厂 | **区清溪镇龙云2社 | |
13 | ****处理厂 | 镇级厂 | **区白涛镇小田溪陈家嘴 | |
14 | ****处理厂 | 镇级厂 | **区南沱镇夏家村七社水晶湾 | |
15 | ****处理厂 | 镇级厂 | **区李渡镇高岩口东路55号 | |
16 | ****处理厂 | ****处理厂 | 主厂 | ****办事处新桥村二社曾家院子 |
17 | ****处理厂 | 主厂 | ****园区 | |
18 | ****处理厂 | ****处理厂 | 主厂 | 彭水县汉葭街**河坝街 |
19 | ****处理厂 | ****处理厂 | 主厂 | 彭水县绍庆街道**居委10组101号 |
20 | ****处理厂 | ****处理厂 | 主厂 | **市**区文龙街道沙溪路沙溪村3组200号 |
21 | ****处理厂 | ****处理厂 | 主厂 | **区**街道**路42号 |
22 | ****处理厂 | 主厂 | **区**街道团结居委凉桥 | |
23 | ****处理厂 | ****处理厂 | 主厂 | 石柱县**街道城南路38号 |
24 | ****处理厂 | 镇级厂 | 石柱县西沱**家槽西 | |
25 | ****处理厂 | 镇级厂 | 石柱县沿溪镇滨****工业园区内 | |
26 | ****处理厂 | ****处理厂 | 主厂 | **区土坎镇官滩村官滩组140号 |
27 | ****处理厂 | ****处理厂 | 主厂 | 酉阳县钟多镇何家坝村杉树湾 |
28 | ****处理厂 | ****处理厂 | 主厂 | 秀山县中和街道迎凤路285号 |
29 | 豪洋公司 | 本部 | / | **区红黄路中北商务大楼六楼 |
3.1 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鲜公章,分公司投标的,除提供自己的外,****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及投标人鲜公章);
3.2 ****公司参与投标的,必须是**市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合法分支机构(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公司对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提供授权书原件,****公司及投标人鲜公章,格式自拟);
3.3投标人须****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保险许可证,且许可证的业务范围包含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所有险种(提供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分公司****公司的);
3.4 ****公司****公司的)必须具备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2023年保险业务收入均不低于10亿且保险业务收入有增长量(提供2023****事务所审计的报告复印件,审计报告至少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3.5偿付能力指标符合监管要求,提供相应的财务状况证明文件。(连续两年偿付能力充足率150%以上,****协会网(www.****.cn)信息披露上打印的证明材料,并加盖鲜公章)
3.6投标人如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除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2024年8-10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
3.8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按以下(1)至(4)项内容提供承诺(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注:信誉要求第(3)项除须承诺外,另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1)若投****集团****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委员会根据比选公告后附“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进行评审(注:因“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不定期更新,****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黑名单公示为准));
(2)自2021年12月0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若投标人在参加各类招投标活动及中标合同履行有效期内(包含****集团****公司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2019年12月0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近5年可归责于投标人的重伤及以上****政府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5年因投标人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全环保事故的,比选人有权按废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2021年12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4)严禁投标人以联合体或挂靠方式进行投标,也不允许任何私人承包或转承包形式,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双方**关系;
投标人须承诺不得存在(5)至(12)项情况(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7)被国家、**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8****管理部****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9)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0)被**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1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9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投标人于2024年12月05日起****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n)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2投****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4.3此****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仍须同时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上注册、报名,下载比选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报价需与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一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者,视为废标。
4.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比选代理机构支付800元/份标书费,否则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5.1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12月 12日14时30分(**时间)前,投标人自****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
5.2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12月12 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地点:**市**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56****采购中心。
5.3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 12日14时30分(**时间)。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本次比****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上发布。
比 选 人:****
地 址:**市**区红黄路中北大楼5楼
联系人:赵老师
电 话:023-****9354
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62号二层
联 系 人:安琴
电 话:152****7764
平台咨询:023-****3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