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就淝畔养心旅游度假区(养心苑)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进行公开开标,****委员会评审,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
项目名称 | 淝畔养心旅游度假区(养心苑)项目监理 |
项目编号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
投标人名称 | **** |
投标报价 | 928600.00元 |
项目总监 | 苏强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
投标人名称 | **科创****公司 |
投标报价 | 876000.00元 |
项目总监 | 姚克军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投标人名称 | ****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 759050.00元 |
项目总监 | 杨林 |
公示期:自2024年12月5日至2024年12月9日
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在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www.****.com)、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com)、**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www.****.cn)发布。
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大道236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0155
日期: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