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采石场
“净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河自然网采告〔2024〕3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矿产**法》《国土**部关于印发〈矿业权交易规则〉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7号)、《广******厅关于印发〈**壮族自治区矿业权交易管理办法〉通知》(桂自然资规〔2019〕1号)及《**市国土**矿业权网上拍卖挂牌交易规则(试行)》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受出让人****委托,****(以下简称“交易中心”)通过**公共**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网址:http://ggzy.****.cn/hcggzy)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市****采石场“净采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和矿业权交易平台名称
(一)出让人:****。
(二)交易平台:**公共**交易平台(**.**)。
(三)交易场所:**壮族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
二、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一)采矿权名称: **市****采石场。
(二)地理位置:该**位****中心170°方向平距约3.5km****社区兴洞屯南面山弄中,其行政区划属六圩镇管辖。**中心位置地理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东经108°04′24″,北纬24°39′46″。距离****车站为金城**西站,运距约3.5Km。
(三)出让开采的矿种:石灰岩。
(四)开采方式:露天开采。
(五)开采标高:最高标高:+490.00m,最低标高:+320.00m。
(六)**量:矿山出让前期勘查工作由****委托**市精诚****公司承担,勘查工作程度达到普查要求,于2023年5月提交的《**市****采石场石灰岩矿矿产**开发利用与保护总体方案》已******局组织专家评审并获得备案,**范围内累计查明有石灰岩矿控制**量2232.62万吨,设计利用**量2232.62万吨,设计可采储量为2120.99万吨。生产规模150万吨/年,矿山回采率95%。
(七)出让期限:自颁发《采矿权许可证》之日起15年(评估服务年限15.04年)。
(八)**总面积:0.2911km2;**范围拐点坐标如下:
2000大地坐标
X Y X Y
1、****817.35 ****7425.90 8、****481.09 ****7823.83
2、****931.57 ****7618.14 9、****594.80 ****7752.57
3、****824.49 ****7747.26 10、****506.67 ****7472.58
4、****960.50 ****7931.87 11、****432.52 ****7402.31
5、****864.70 ****8080.17 12、****587.72 ****7317.28
6、****534.79 ****8156.46 13、****693.82 ****7355.39
7、****387.42 ****7850.85
三、出让条件
(一)出让方式:本期采矿权为净采矿权出让,采用网上挂牌方式出让,即通过**公共**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ggzy.****.cn/hcggzy)在互联网交易。该采矿权出让不设底价,按网上报价最高且不低于起始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采矿权出让挂牌起始价为3605.6万元,增价幅度为50万元或50万元的整数倍,履约保证金为721.12万元。挂牌起始价不含契税、交易服务费、前期工作经费以及旧采矿权建设成本、土(林)地等征(租)用、地面附着物等补偿,以上相关费用竞得人需按规定另行缴纳。
(三)相关费用(不参与挂牌竞价):
(1)采矿权前期工作经费共计62.162万元。其中普查设计书编制费用4.8万元,矿产**勘查费用47.3万元(包含了矿产**开发利用与保护总体方案的编制费用),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费2万元,旧采矿权资产评估费用8.062万元。采矿权前期工作经费由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2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汇入指定的账户。
(2)拟出让采矿权**范围内涉及到的土地、山林****人民政府已与利益相关人签订初步租赁意向协议,租金支付方式及租金总额未定,待采矿权出让后由竞得人再与利益相关人签订正式协议约定。涉及上述租赁等工作费用不参与竞价,相关经费由采矿权出让后由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3个月内再与利益相关人签订正式协议后支付按约定支付。
(3)本次出让采矿权为旧矿山整治扩大矿山,原采矿权人已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及矿山开发支出,经资质单位评估,旧采矿权人矿山建设成本费为2437.4915万元(大写人民币为:贰仟肆佰叁拾柒万肆仟玖佰壹拾伍元整);竞得人如不是原采矿权人,由原采矿权人在采矿权挂牌成交后20个工作日内按资产清单,将资产移交给新竞得人,新竞得人在收到移交的资产后,20个工作日内按资产评估值一次性全额支付补偿款给原采矿权人,原采矿权人在收到上述资产评估值的全额款项后20个工作日内退场。竞买人在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后可向****借阅矿山资产评估报告或向原采矿权人了解**内资产的具体事宜,以避免不必要的投资风险和法律纠纷,相关的风险与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同时,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竞买人确认并接受上述的固定资产评估值,竞买人不得再对该款项提出异议。
(4)乡村**投入。为有效推进“净矿”出让与乡村**有效衔接,竞得人需额外支付采矿权出让成交价的5%专项投入乡村**工作,具体实施方案由竞得企业在******所****村委、乡镇政府制定专项投入助推乡村**、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的实施方案,****政府同意后实施,****政府监督方案的实施,竞得人若不按照批复的方案实施,视为违约责任,出让机关有权取消矿权竞得人资格,依法收回矿权。
竞买人如对上述费用有异议及疑问的,可在参加竞买报名前向出让人提出;竞买人签订相关报名文件后,视为对上述费用无异议,须承诺并接受以上出让条件。
四、付款方式
根据《财政部 自然**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有关规定缴纳出让收益,竞得人可选择一次性缴清或采取分期缴纳方式;采取分期缴纳方式的,第一期缴纳金额为成交价的20%,剩余分8期缴纳每期一年,每期缴纳10%。
五、竞买申请人申请范围及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符合国家规定采矿权人申请条件的独立企业法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不接受自然人或企业联合报名。
(二)竞买申请人须提供具有良好企业信誉;有竞得履约能力和信用;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或“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无列入经营异常、失信名单、行贿人及受贿人等不良行为记录。
(三)本次网上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六、CA数字证书办理
竞买申请人在申请竞买本期采矿权前需办理数字证书,作为登陆交易系统的身份凭证。数字证书的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
(1)、网上交易系统数字证书申请表(单位申请表+法人申请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并加盖公章);
(2)、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如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则不需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验原件,存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护照(验原件,存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验原件,存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印章采集页(单位公章及法人签字采集)
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均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携上述材料至**市玉洞大道33****中心9楼B****服务大厅4号窗口即CA证书办理咨询窗口,或**市**区桂春路14号一楼(地铁三号线埌西站B出站口左侧步行10米)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方可办理数字证书。(以上材料模板自行下载附件2: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注:竞买申请人请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截止日期前1-2天提前办理好CA数字证书。
七、申请竞买方式和程序
竞买申请人登录交易系统应当详细阅读采矿权网上出让公告、出让文件等相关信息资料文件。如需要实地踏勘该采矿权的,可随时与****联系或自行踏勘。网上报名须如实填写竞买申请书和上传以下报名相关材料:
1.竞买申请书(填写报名资料信息);
2.现场踏勘声明(加盖公章);
3.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如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4.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如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5.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如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6.信用信息:竞买人在“****银行”、“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出具的信用报告原件(包括: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等);
7.《承诺书》(需加盖单位公章);
8.履约保证金缴纳回执单;
《授权委托书》《承诺书》模板在附件1《出让文件》中请自行下载。竞买人必须保证所上传及填写资料的真实性。如经查实上传的报名材料不真实为虚假材料的,取消其竞买资格,其公司(包括:法定代表人、主要股东等)被列入《**市自然**领域社会诚信信用“黑名单”》,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八、网上挂牌相关时间及要求
(一)公告时间:2024年12月5日至2025年1月2日17:00。
(二)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3日至2025年1月14日17:00。
(三)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5年1月14日16:00分。
(四)挂牌报价时间:2025年1月3日8:00起至2025年1月16日16:00(竞买人获取竞买资格后方可报价)。
九、对出让采矿权异议的处理
竞买申请人对本公告、出让文件和出让采矿权现状有异议,应在公告期(2025年1月2日下午17点前****交易中心或****。竞买申请人一旦提交网上申请,即视为对本公告和出让采矿权现状无异议,对挂牌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愿意受其约束;若网上提交申请前未实地踏勘的,竞买申请人不得以不清楚采矿权现状或该采矿权存在瑕疵为由对成交结果及因此签订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需对自己在挂牌活动中的行为承担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
十、注意事项及风险提示
(一)、采矿权投资存有不可预计的风险,出让人代表国家出让的是采矿的权利,出让人已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开展矿山**储量勘查,挂牌出让文件所表述的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储量、品位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有差距,对此,出让人、挂牌人均不承担责任。竞买人要认真考察与踏勘,详细了解拟设采矿权矿产**开采中的有关风险及影响因素。
(二)、本采矿权为旧矿山整治扩大矿业权,旧矿山已有道路通往矿山。但本次旧矿山****采石场评估至**市****公司位于南环路旁(地名温母洞)国有土地使用权红线范围外,本次评估不包含**市****公司位于南环路旁(地名温母洞)国有土地使用权红线范围。按照《**自治自治****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3桂1202民初1093号)、《**自治自治****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3桂1202民初1094号)判决“一、被告(反诉原告)**市****公司不得在案涉位于**区南环路隧道口登洞屯“温母洞”通往**市金****社区****采石场的通行道路上设置妨害人员及车辆通行的障碍物,恢复案涉道路至堵路纠纷发生前的正常通行原状,并不得妨害人员及车辆(含运输车辆)正常通行”《**自治****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4桂12民终960号)“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自治****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4桂12民终961号)判决:“一、维持**壮族自治****人民法院(2023)桂1202民初1093号民事判决第一项;”。若竞得人后续需要继续使用该道路作为矿山进出外运道路,则由竞得人自行与利益相关人协商用路相关事宜,有可能产生道路费用问题,所产生一切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解决。
(三)竞得人不按规定签订《采矿权成交确认书》《采矿权出让合同》和缴纳出让收益等相关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并承担因违约而再次挂牌所造成的损失。
(四)采矿权竞得人须在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后的6个月内按矿产**开采登记的有关要求组织材料到我局办理采矿许可证,出让合同另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办理。采矿权竞得人需接受本挂牌文件附件《采矿权出让合同》的合同条款。
(五)自采矿许可证颁发之日起,在2年内逾期未进行建设或者生产的,无正当理由停工或者停产连续满2年的。根据《**壮族自治区矿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机关有权注销其采矿许可证
(六)拟设采矿权范围内存在有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遗留问题的,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由竞得人负责开展相关治理工作。竞买人如有异议,请在竞买前与****联系。
(七)拟出让采矿权实行“净采矿权”出让,对**开发所需的矿产**开发利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等方面资料已由出让人负责编制,但矿山安全生产、生态环境、水土保持等方面材料须由竞得人自行组织编制并报林业、生态、应急和水利等相关部门进行审批,同时按照国家有关林业、生态、应急和水利等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理林业、生态、应急和水利相关审批手续,如因未能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八)竞得人必须按照批准的开发利用总体方案进行采矿生产,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遵守国家有关劳动安全、爆炸物品管理、矿山恢复治理、土地复垦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缴纳国家规定有关税费(基金),若不按照矿山土地恢复治理土地复垦要求开展治理恢复的,一切后果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九)竞得人须按照国家和**绿色矿山标准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和建设绿色矿山,在矿山正常生产满1年后须通过绿色矿山验收。未按期通过绿色矿山创建验收的,出让方即责令其停产整改,整改期间所有矿产品不得对外销售,整改验收完成后方可恢复开采及销售矿产品。
(十)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确认并接受上述所有出让条件及风险,不得再对上述所有事项及风险提出异议,涉及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十一)其他不可抗力影响。
(十二)竞买人在竞买活动中,一旦成为竞买中标人,如未能按出让公告履行责任或义务时,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竞得人自行承担,所缴纳竞买保证金出让人不予退还。采矿权出让合同模板详见附件。
其他相关内容详见《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文件》,交易中心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公告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查询网址
数字证书办理地点:****
地址:****市**区颐园路116号
电话: 0778-****258
http://zrzyj.****.cn/ ******局网)
http://ggzy.****.cn/hcggzy/****交易中心 **.**)
主办单位:****
交易服务单位:****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