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公安局迎泽分局迎泽办案中心医疗服务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心医疗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因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家数不足3家,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八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提供期限自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提供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家的,可以顺延提供期限,并予公告”,本项目顺延提供文件期限至12月12日23:59:59,投标截止时间顺延至12月26日9:00。更正日期:2024年12月0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内容不变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01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区南十方街
联系方式:0351-****907
联系人:刘俊毅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桃园南路52号
联系方式:0351-****372
联系人:张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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