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定于2024年12月13日10:00在******交易中心****工作站举行拍卖会,公开拍卖以下标的,具体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
1、**市**区安东卫街道蒋家庄居大墩子大院露天场地租赁权,租期2个月,共约12亩,起拍价:1万元/月,竞买保证金5000元。
2、**市**区安东卫街道蒋家庄居大墩子工业厂房租赁权,租期2个月,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起拍价:100元/㎡/年,竞买保证金5000元。
二、展示时间、地点:
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自行咨询看样。
三、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以实物现状拍卖,标的以展示期间看到的实物现状为准,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1号标的露天场地面积以12亩计算,多不退少不补;****社区、委托人、买受人共同实际测量为准,租金按实际测量面积结算。
2、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后5日内付清两个月租金及拍卖佣金。
3、租赁期间,买受人应爱护租赁标的相关现有固定设施,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危化品及渣土矿砂等易产生扬尘的物品,遵守租赁合同约定,不准损坏门窗,不准随便砸墙、撤柱、整改相关现有固定设施,如有损坏加倍赔偿, 买受人拒绝赔偿的,委托人有权终止租赁合同。
4、租赁期间,买受人应积极服从委托人、政府相关部门的管理,不准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经营过程中必须符合消防、环保、****政府部门的要求及门前三包。
5、租赁期间租赁标的产生的所有税费(装修费、维修费、物业费、水、电、暖、气等)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应按时缴纳;买受人未按时缴纳相关税费的,委托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因买受人不服从各项相关规定管理,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6、租期满后如重新进行招租,在同等价格同等条件下买受人享有优先承租权。租赁合同自然到期或者提前终止的,买受人须自接到委托人书面通知之日起5日内腾空场地、厂房并不得索要任何补偿(含装修费、维修费等)。买受人逾期腾空的,须向委托人缴纳滞纳金1000元/天。
7、其他租赁事宜详见《租赁合同》,竞买人请在报名前自行向**市**区安东****委员会咨询具体租赁事宜。
四、竞买手续办理:
1、自公告之日起,有意竞买者须在2024年12月12日16: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须将竞买保证金(每个标的5000****银行****公司指定账户(开户名称:****,开户行:**银行**支行,账号:810********1008740),转账时须注明项目名称“蒋家庄村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的提交人必须与报名竞买人名称一致,未按以上要求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拍卖人有权不予办理竞买手续。
2、2024年12月13日9:30至9:50(**时间),有意竞买者携带报名材料及缴纳竞买保证金票****工作站办理竞买手续。
3、报名所需材料:(1)自然人报名:须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法人报名:法定代表人报名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理人报名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上述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3)银行出具的缴纳竞买保证金凭证。
联系电话:0633-****816
联系地址:****开发区**路89号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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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