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与舞水流域生态修复工程项目更正公告
一、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受****的委托,对**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与舞水流域生态修复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于2024年12月02日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交易中心网发布了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现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有关内容做如下更正:
(一)原招标文件P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设计满足现行的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
现修改为: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设计满足现行的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二)原招标文件P1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类似项目(2)评审加分要求的工程业绩:设计业绩:除资格业绩外,投标人近三年(以合同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投资额不低于2700万元的饮用水水源保护治理或河/湖等流域水环境治理项目设计或EPC项目中的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
现修改为:
(1)设计业绩:投标人近三年(以合同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投资额不低于2700 万元的饮用水水源保护治理或河/湖等流域水环境治理项目设计或EPC项目中的设计业绩。
(2)施工业绩:投标人近三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合同金额不低于2700万元的饮用水水源保护治理或河/湖等流域水环境治理项目施工或 EPC 项目中的施工业绩。
(3)总承包业绩:投标人近三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合同金额不低于2700万元的饮用水水源保护治理或河/湖等流域水环境治理项目EPC总承包业绩”。
(三)原招标文件P180,二、技术方案(暗标)制作要求增加“5、技术方案中图片字体字号不做要求。”
其他内容不变,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招标文件与本更正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在**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答疑澄清文件处下载所投文件的最新招标文件(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自行查阅,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二、监督部门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生态环境局芷江分局,电话 0745-****204。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
地 址: **市**县**东路27号 ;
联 系 人: 补先生 ;
电 话: 0745-****000 ;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 址: **市鹤**南郡**线7栋20层2014-2015号房;
联 系 人: 易女士,项目负责人:王 毅 ;
电 话: 0745-****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