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分类: | 国土**、能源、公告 |
发布机构: | **市**** | 成文日期: | 2024-12-05 |
名称: | **县漳溪乡上蓝**水泥用石灰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 ||
文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4-12-05 |
主题词: |
根据《中华人民**国矿产**法》《中华人民**国矿产**法实施细则》《矿产**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自然资规〔2023〕1号)《****征收办法》(财综〔2023〕10号)《****财政厅 ******厅 ****总局****税务局关于明确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规〔2023〕4号)《**省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管理办法》(粤国土资法规发〔2010〕5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接受****的委托,通过**市土地和矿产网上交易系统接受竞买申请,组织实施**县漳溪乡上蓝**水泥用石灰岩矿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的具体工作。
一、出让人
名称:****
场所:**县**大道****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
场所:**市**东路85号四楼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省**县漳溪乡上蓝**水泥用石灰岩矿
开采矿种:水泥用石灰岩
地理位置:**省**县漳溪乡上蓝**水泥用石灰岩矿位于**市区30°方向,直距60km,距上莞镇约8km,行政区划隶属于**县漳溪乡。**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4°56′19″,北纬24°03′45″。
面积:0.3035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 | X | Y |
1 | ****957.915 | ****4579.748 |
2 | ****925.960 | ****4576.933 |
3 | ****467.694 | ****4927.590 |
4 | ****747.684 | ****5327.600 |
5 | ****252.704 | ****4962.610 |
500 | 300 |
**储量:根据广****评审中心评审备案的《**省**县漳溪畲族乡上蓝村**水泥用石灰岩矿**储量核实报告》(粤资储评审字〔2020〕35号),本**查明及保有水泥用石灰岩矿**量1025.691万吨,其中控制**量822.866万吨、推断**量202.825万吨,矿床平均质量分数为CaO:50.90%、MgO:1.20%。
开采标高: +500米至 +300米
**开发利用情况:根据《**省**县漳溪畲族乡上蓝村**水泥用石灰岩矿矿产**开发利用方案》审查意见书,本**设计的水泥用石灰岩采出矿石量1026.691万吨,纯采出矿石量752.7万吨;综合利用石英砂岩(硅质原料)34.2万立方米;综合利用回填用**质灰岩及碳质泥岩(普通碎石料)102.7万立方米。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竞得人在开采活动中必须依法从事采矿活动,严格遵循相关部门的要求,做好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相关工作,要按照开发利用方案进行采矿生产,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与土地复垦方案要求进行修复治理,生产期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进行水土流失治理。
拟出让年限:9.5年 (基础建设期1年,正常生产期7.5年,矿山闭坑治理期1年)
起始价:1514.26万元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国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但不接受联合竞买。(二)竞买申请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或“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无列入经营异常、严重失信名单不良行为记录(需提供网上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三)被吊销采矿许可证,且自被吊销之日起未满2年的采矿权人,不得参与竞买(需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四)凡是在“**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列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名单,不得参加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的竞买。(需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5年01月03日—2025年01月17日
网上地址:https://14.****.134:9020/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本次矿业权交易不提供纸质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在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5年01月03日—2025年01月15日
申请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采矿权采取网上挂牌方式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网上挂牌期限届满,不低于起始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如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不低于起始价,挂牌成交。网上挂牌时间截止时有2个或2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则转入网上限时竞价,通过网上限时竞价程序(5分钟)确定竞得人。
八、风险提示
(一)本次挂牌出让的采矿权,其**储量核实报告、矿产**开发利用方案等均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出具,并经主管部门组织评审备案,但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储量、品位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有差距,存在不可预见的风险,竞得人竞买成交后必须承担相应的风险,不得以地质资料中的储量、开采条件及其它不可抗力等为由向出让人提出退款、索赔等要求。竞买申请人在参与竞买前,应自行到**现场认真踏勘,出让人不统一安排现场踏勘。采矿权竞买申请人应详细了解出让矿产**的相关情况,竞买申请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挂牌出让文件和挂牌出让采矿权无异议并全部接受。(二)采矿投资风险较大,竞买人应充分了解矿权现状及地质条件等,做出科学的投资分析和决策,评估投资风险。竞得人在矿山生产、开发利用过程中所产生的投资风险、采矿风险、安全风险、国家(行业)相关政策法规风险等,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三)竞买人应充分了解矿山开采涉及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水土保持、采矿用地办理、林地占用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特殊要求,慎重决策,风险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四)因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调整不能继续采矿的,或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经济损失的,竞买人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承担风险。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在《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前,对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异议,由****予以澄清。在《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后产生的争议,按合同约定执行。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违反公共**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规〔2018〕457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造成损失的,竞得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其他内容
联系电话: 0762-****626(邹女士)
本公告在****门户网站、****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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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