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管理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5日—2024年12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52-****797
通讯地址:**市政务大厅二楼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公司****处理站项目 | **市**区白芨沟街道 | **** | **鸿屹****公司 | ****公司****处理站项目(项目代码:****)位于**市**区白芨沟街道,站区中心地理坐标为106°08′27.134″,39°06′53.556″。项目占地面积7300m2,建筑面积3785m2。建设内容包括矿井水预处理系统、深度处理系统、原水输送、产品水复用配套管路等,预处理工艺规模500m3/h,深度处理规模140m3/h。 项目总投资6098.92万元,均为环保投资,主要用于废气、废水、噪声、固废污染防治及生态环境保护。 |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全面落实“六个标准化”扬尘防控措施,采用湿法作业,运输车辆及临时堆土做好苫盖工作,四级及以上大风或重度污染天气时,严禁土方作业。加强施工车辆运行管理与维护保养,优化行车路线。施工期废气(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限值。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车辆车轮冲洗废水、混凝土养护废水,施工废水经1座10m3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区洒水降尘等;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纳入居住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运营期矿井****处理站处理后,预处理产品和深度处理产品水均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1及表2排放限值要求,预处理产品水用于井下防尘、消防洒水等,深度产品水用于**工业用水等;生活污水排****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城市绿化用水标准后,回用于绿化和道路洒水。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噪声排放须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排放限值。 运营期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降噪措施,对超滤装置、反渗透装置等设备配置的电动机座安装弹性衬垫和保护套。运营期噪声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建筑垃圾**化利用,****政府****垃圾场填埋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运往**指定的垃圾堆放点。 运****煤厂综合利用处置,废膜组件更换后由厂家直接回收处置,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处理,废矿物油采用专用油桶收集后暂存至本项目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土壤与地下水防治措施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源头控制,采取防渗措施后防渗等级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防渗要求。 六、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自然保护区最近距离为790m,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范围,禁止占用**范围外的土地、破坏周边植被,优化施工时序,缩短地表裸露时间,加强施工人员培训教育,所有****自然保护区内。施工结束后通过撒播草籽、自然恢复等恢复方式及时进行植被恢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