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意向公示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采购信息,现将**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参数 | 预算金额 (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1 | **某单位副食品采购入围项目 | 为期一年的副食品生产、采购、配送等,招标计划1个包。供货地点为****市指定地点 | 见正文 | 900 | 2025年1月 |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副食品采购入围项目
二、项目概况:
(一)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全品类配送。配送产品包含如下:
1.肉类:禽肉、畜肉、禽蛋、水产、冻货、乳制品、熟食类等;
2.果蔬类:水果、蔬菜、豆制品等;
3.干调食品饮料类:调料、干货、杂粮、饮料、矿泉水、面包糕点等。
(二)质量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有关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和食品卫生标准,确保安全。并经甲方验收确认合格。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成立3年以上,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投标人须具备本项目经营范围(以****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且投标供应商需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可证》;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供应商不得转包或分包;
注: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联系人:刘锦媛
办公电话:153****6784
移动电话:157****1198
传 真: /
地 址:**省**市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处理部门:****管理部门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方式:158****97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