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心丧葬用品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02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将采购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3.1.采购内容
报价要求
采购包1
42 | 寿衣(简) | 80.00(套) | 235(元) | 1,880.00 | 总价 | 1.本项目为单价采购项目,合计金额作为评审价参与评审,根据供应商所填报的最终单价据实结算。 2.供应商报价包括服务、安全费、交通费、材料费、税费、辅料等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额外的费用。 |
64 | 1.8M亮大朵 | 500.00(个) | 42(元) | 2,100.00 | 总价 | 1.本项目为单价采购项目,合计金额作为评审价参与评审,根据供应商所填报的最终单价据实结算。 2.供应商报价包括服务、安全费、交通费、材料费、税费、辅料等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额外的费用。 |
更正为3.1.采购内容
报价要求
采购包1
42 | 寿衣(简) | 80.00(套) | 235(元) | 1,8800.00 | 总价 | 1.本项目为单价采购项目,合计金额作为评审价参与评审,根据供应商所填报的最终单价据实结算。 2.供应商报价包括服务、安全费、交通费、材料费、税费、辅料等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额外的费用。 |
64 | 1.8M亮大朵 | 500.00(个) | 42(元) | 2,1000.00 | 总价 | 1.本项目为单价采购项目,合计金额作为评审价参与评审,根据供应商所填报的最终单价据实结算。 2.供应商报价包括服务、安全费、交通费、材料费、税费、辅料等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额外的费用。 |
(二)其他内容不变;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05日
1、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财政局。联系科室:****财政局采监股,联系电话:0817-****936,联系地址:仪**新政镇****财政局采监股)。注: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名称:****
地址:宏德大道一段
联系方式:0817-****1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仪**新政镇
联系方式:0817-****655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易先生
电话:0817-****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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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