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市崖****陵园提升工程 | ||
品目 | 工程/构筑物施工/公共设施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12月05日 21:33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12月06日至2024年12月12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省**市**区临春河路211号金鼎公寓A5栋302房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12月16日 15: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省**市**区临春河路211号金鼎公寓A5栋302房 | ||
预算金额 | ¥86.335493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周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98-****4737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大道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张女士 0898-****1956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市**区临春河路211号金鼎公寓A5栋302房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周先生0898-****4737 |
项目概况
**市崖****陵园提升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省**市**区临春河路211号金鼎公寓A5栋302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6日 15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市崖****陵园提升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6.335493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6.335493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1.园建工程:清除原有地面低矮植被约420m2,清除原有围墙涂料及装饰物约330m2,入口广场地面铺装花岗岩石材约410m2,人行过道路面铺装岗岩石材约335m2,入口广场二侧花池制作及铺装约135米,台阶改造及增设石材栏杆约 11米。2.翻新工程:所有围墙涂料翻新约330m2,入口大门石材及亭子清洗翻新修复。3.绿化工程:乔木种植48株,灌木绿篱种植约260m2及草坪补种185㎡。4.水电工程:安装太阳能路灯12套,安装太阳能壁灯32套及给水灌溉系统。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园建工程、翻新工程、绿化工程、水电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工程施工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供应商属于中小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或提供资料不完整的不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按照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而非按照供应商的经营范围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2.2 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供应商投标截止时间当天的信用记录,供应商无需提供查询截图。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将与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供应商存在上述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因“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址链接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故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查询结果为准;2.3 供应商2021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声明函》;2.4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2.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2.6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供应商针对资格要求的内容,提供《资格承诺函》,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约能力承诺函》;(4)供应商2021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3.2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企业应具备与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相匹配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技术工人、资金、设备等条件,并遵守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提供《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企业承诺函》;3.3 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风景园林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要求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提供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承诺书》、2024年任意月份在供应商本单位(或分支机构)的社保缴纳凭证,以上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06日 至 2024年12月1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省**市**区临春河路211号金鼎公寓A5栋302房
方式:(1)现场获取。地址:**省**市**区临春河路211号金鼎公寓A5栋302房;(2)电子邮件方式获取。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将获取采购文件须提供的资料,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代理机构邮箱:****@163.com;(3)邮寄。 获取采购文件须提供的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加盖供应商公章。为了便于联系,授权委托书中须填写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和邮箱。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6日 15点30分(**时间)
地点:**省**市**区临春河路211号金鼎公寓A5栋302房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16日 15点30分(**时间)
地点:**省**市**区临春河路211号金鼎公寓A5栋302房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n/)
2.****政府采购项目,参照政府采购的规则实施采购。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区**大道1号
联系方式:张女士 0898-****19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临春河路211号金鼎公寓A5栋302房
联系方式:周先生0898-****47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先生
电 话: 0898-****4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