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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申请审批******工业园区(二期)基础配套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宁区园投函〔2024〕7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建****工业园区基础设施的建设,促进蕉**新能源产业发展,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名称: ******工业园区(二期)基础配套设施项目。(项目编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市****工业园区。
四、项目单位:****。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本项目主要建设垃圾转运站、公厕、公共停车场(含管理房)、消防站等,总建筑面积5767.5㎡。其中:垃圾转运站(小型Ⅳ类转运站标准)建筑面积1680.21㎡;建设内容为垃圾转运站房;停车场管理房建筑面积344.6㎡、公厕建筑面积100㎡;****停车场、停车场管理用房、公厕等;****消防站标准)建筑面积3642.69㎡,建设内容包括业务用房、业务附属用房、辅助用房、训练塔等。配套建设给排水、电气、暖通、道路、绿化、埋地式消防水池、停车、充电桩等配套设施工程。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4008.59万元。资金来源由建****政府专项债资金配比解决,不得违规举债,****政府隐性债务。
七、项目建设工期:24个月。
八、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标管理具体规定,设计、施工、含重要设备、重要材料、监理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勘察采用不招标,请根据《****委员会关于做好小规模工程发包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23〕667号)、《****委员会****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宁发改规〔2023〕3号)等文件规定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九、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人民政府审定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十、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采用节能技术、工艺和设备,加强节能审查,不断提高项目能效水平。
十一、请据此批复文件深化项目前期工作,进一步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和开展环保、消防、安全生产“三同时”工作及项目建设“六制”要求,按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开展初步设计报批后,方可报建施工。
宁****改革局
2024年12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