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815辽宁省为农服务中心(桓仁)有限公司30%股权转让
转让底价/出让底价: ¥690 万元
项目编号: ****
保证金: ¥69 万元
挂牌起止日期: 2024-12-06 ~ 2025-01-03
标的信息
项目编号 | **** | ||
标的名称 | (2024)2815****中心****公司30%股权转让 | ||
标的类型 | 国有股权 | 项目类型 | 正式披露 |
是否国资 | 国资 | ||
转让方名称 | ****中心有限公司 | 转让比例 | 30 % |
交易机构项目联系人 | 王女士 | 联系电话 | 024-****6102 |
披露信息
重要信息披露 | ||||
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不参与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无 | |||
交易条件 | ||||
转让底价(万元) | 690万元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公示期内,按照挂牌底价的10%支付交易保证金至沈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项目成交后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2.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股权交易合同》,并在《股权交易合同》签订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至沈交所指定账户。沈交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协助意向受让方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3.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企业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且已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挂牌公告信息之内容及标的企业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经营管理状况和潜在的风险等,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的现状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股权转让合同》、拒付转让价款、拒付服务费用、放弃受让、拒绝递交工商变更资料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转让方和交易机构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交纳的保证金。 4.受让方完成股权变更后,****中心****公司按照公司法要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股**共同派出管理人员。由大股东****公司委派董事长,受让方委派总经理并组建管理团队,负责项目后期的运营工作。 5.股权变更后,项目公司经营管理团队要以建设现代化农批城为方向,结合项目后续申报“****储备库项目”的审批要求,对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分析、规划方案编制,满足后续项目申报工作。 6.后续项目建设及运营****服务中心****公司为主体进行融资。受让方****新股东,项目建设及后续运营资金缺口由受让方以股****公司提供借款解决,股东****公司****公司不需再对项目进行投资。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2、意向受让方近3年企业自身经营无涉诉及执行情况(以企业征信报告为准); 3、受让方须书面承诺: (1)意向受让方具有现代化农批城项目规划、设计、建设、运营等全过程成熟涉农开发性企业经验; (2)受让方完成股权变更后,****中心****公司按照公司法要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股**共同派出管理人员。由大股东****公司委派董事长,受让方委派总经理并组建管理团队,负责项目后期的运营工作; (3)股权变更后,项目公司经营管理团队要以建设现代化农批城为方向,结合项目后续申报“****储备库项目”的审批要求,对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分析、规划方案编制,满足后续项目申报工作; (4)后续项目建设及运营****服务中心****公司为主体进行融资。受让方****新股东,项目建设及后续运营资金缺口由受让方以股****公司提供借款解决,股东****公司****公司不需再对项目进行投资。 | |||
保证金设定 | ||||
是否需要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时间 | 挂牌公告期内16:00之前交纳 | |
保证金金额 | 交易保证金应交69万元人民币 | |||
交纳形式 | 网上支付,银行转账 | |||
处置方式 | 1、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交易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待受让方支付剩余价款后(采取分期付款方式的,如交纳的保证金不足总价款的30%,受让方应当自合同生效5个工作日内补足到30%价款,其余款项应当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限的利息后,一年内付清),该保证金转为部分交易价款。沈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将交易价款(分期付款时为首付款)转入到转让方指定帐户。 2、如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在转让标的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信息披露期满后,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转让底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接受公告转让条件及要求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直接受让; (3)信息披露期满后,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4)在竞价程序中全部意向受让方未按照沈交所的相关规则在规定时间内报价、或意向受让方的出价低于转让底价的; (5)竞价活动结束后,意向受让方在依沈交所交易规则被确定成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的; (6)意向受让方被确定成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约定的时间内足额支付交易款余额的。 3、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的,其保证金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处置;未成为最终受让方的,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信息披露结果通知发出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 |||
挂牌信息 |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延展,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 | 协议转让 |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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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情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
标的企业名称 | ****中心****公司 | ||||||||||
所属行业 | 制造业 /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成立时间 | 2022-10-24 | ||||||||
所在地区 | **省/**市 | ||||||||||
注册地(地址) | **省**市**县桓仁**原城街10组09幢0单元3号 | ||||||||||
公司类型 | ****公司 | 企业性质 | 国有控股企业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肥料生产,农作物种子经营,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建设工程施工,农药批发,食品生产,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销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肥料销售,农作物种子经营(仅限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农业机械销售,农用薄膜销售,生态**监测,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智能农业管理,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居民日常生活服务,不动产登记代理服务,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养老服务,化肥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饲料原料销售,农副产品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粮食收购,粮油仓储服务,油料种植,采购代理服务,农作物栽培服务,农业机械服务,农作物收割服务,供销**社管理服务,土地整治服务,集装箱租赁服务,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办公设备租赁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财务咨询,企业管理,品牌管理,生物有机肥料研发,机械设备租赁,销售代理,市场营销策划,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土地使用权租赁,装卸搬运,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住房租赁,食用农产品零售,日用品批发,日用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注册资本(万元) | 2300 万元 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于海涛 | ||||||||
经营规模 | 未知 | 组织机构代码 | ****0522MAC2A5RR1R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 | ||||||||
是否导致控制权发生转移 | 否 | 决策文件类型 | 股东会决议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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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信息
主要财务指标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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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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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材料
项目附件材料 | 桓仁股权转让协议.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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