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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政府关于申请审批蕉**八都镇下汐村环境提升工程(一期)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建设能改善下汐村人居环境,提高居民居住水平,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名称:蕉**八都镇下汐村环境提升工程(一期)(项目编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市蕉**八都镇下汐村。
四、项目单位:****。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项目主要包括小公园环境提升工程、村委楼前及大宫宣传栏提升、夜景亮化提升工程和宣传墙、LED大屏等附属配套设施提升项目。其中:
(1)小公园环境提升工程:对村内现有的小公园进行全面提升改造,面积1010平方米。改造内容包括绿化提升,增加休闲座椅、健身器材、儿童游乐设施等,打造集休闲、娱乐、健身于一体的公共活动空间,提升村民的整体生活品质。
(2)村委楼前及大宫宣传栏提升:在村委楼前及大宫区域设置总长度100米的宣传栏,用于发布村务信息、政策宣传和活动通知,并用来展示下汐村的历史风貌与发展成就;
(3)夜景亮化提升工程:对村域内主要道路及活动区域沿线1200米的区域进行夜景亮化提升,通过安装LED路灯、装饰性照明灯具,提升夜间出行的安全性,展现村庄的独特魅力,促进乡村旅游经济发展;
(4)宣传墙、LED大屏等附属配套设施提升:在村域内建设一系列宣传墙,用于展示下汐村的文化特色、历史故事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中心安装一块高清晰度的LED大屏幕,用于播放新闻资讯、安全教育、文化活动预告、紧急通知等内容,提升村庄整体设施水平。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510万元。资金来源:申请上级财政补助资金,****政府自筹。不得违规举债,****政府隐性债务。
七、项目建设工期:6个月。
八、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设计、施工(含重要设备、重要材料、环境保护工程投资、水土保持工程投资)、监理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九、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政府审定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十、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采用节能技术、工艺和设备,加强节能审查,不断提高项目能效水平。
十一、请据此批复文件深化项目前期工作,进一步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和开展环保、消防、安全生产“三同时”工作及项目建设“六制”要求,按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开展初步设计报批后,方可报建施工。
宁****改革局
2024年11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