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 ******分局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
标题: | 【环评决定公告】关于******泉河杨桥闸重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 | 文号: | 临环行审字〔2024〕44号 |
信息来源: | ******分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4-1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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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来《******泉河杨桥闸重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根据环保法律法规及你单位提交的有关材料,参考专家评审意见,在严格落实环评和审批文件各项要求前提下,我局同意项目实施,相关审批意见如下:
一、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该项目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二、该项目位于**县杨桥镇。项目投资总额为21040万元,环保投资200.85万元。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69916m2,拆除原分洪闸和节制闸,在分洪闸原址处合并重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闸室、两岸连接建筑物、防渗排水设施、消能防冲设施、上下游连接建筑物、启闭机房、桥头堡、工作桥、公**;闸门及启闭设备;电气设备;自动化控制及监控设备;观测设施等。项目建成后,可消除杨桥闸安全隐患,充分发挥其排涝灌溉效益。
三、严格按《报告书》和本函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
1.项目水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项目施工期,施工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部分回用,剩余排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要求后通过抽水管抽排至杨桥闸南侧不与泉河、涎河连通的、不属于水功能区的河道沟渠;施工生活区租用民房,生活污水依托民房排污设施处理。营运期,****管理所自建化粪池沉淀处理后由专业单位外运至****处理厂。废水排****经济开发区****处理厂接管标准。
2.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全面落实国家、省关于大气污染措施各项要求,防止施工扬尘污染。营运期,项目生产过程中无废气污染物产生。
3.项目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处置各类固体废物,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与综合利用。施工期,建筑垃圾作为区域回填土回填,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含油抹布分类后先暂存在密封容器中,堆放于材料堆场,后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理。营运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一般固废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进行暂存和管理、运输。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的要求,做好危险废物在收集、转移、储存、处置过程中的环境管理和安全管理,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4.项目噪声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营运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基座,墙体隔声、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5.防止污染物下渗污染地表水及地下水环境。项目按照环评要求采取分区防渗,防止地下水污染。
四、强化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项目要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境管理,强化相关的风险防范措施,强化应急处置,加强演练。确保废气、废水、固废、噪声等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按照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认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后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营。
六、本批复只对本《报告书》的内容有效,且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后,不得擅自改变,如建设内容、性质、生产工艺、地点、规模、防治污染或防止生态破坏的设施、措施等发生重大改变,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必须重新报批。
七、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严于本批复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新标准,****公司应按新的排放标准执行。
八、项目建设期和营运期的环境监督管理工****人民政府和**县生态****执法大队负责。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