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茅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24********142910X | 建设单位法人:李琼 |
张元林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市**区文秀路26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迁建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09-****中心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Q8431-Q8431-****中心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文秀路26号 |
经度:110.78887 纬度: 32.60426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11-12 |
十环函〔2021〕32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07-1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0500 |
106 | 运营单位名称:**** |
124********142910X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124********142910X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303MA499W1F8J | 竣工时间:2024-05-0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1-0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03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1106y3wP8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迁建项目,只提供公共卫生管理服务及对致病原(艾滋病、流感病毒、新冠病毒)等进行取样检测 | 实际建设情况:迁建项目,只提供公共卫生管理服务及对致病原(艾滋病、流感病毒、新冠病毒)等进行取样检测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占地面积1174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5839.63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16819.63平方米,共A、B两栋,A栋(13层)8403.46平方米,B栋培训楼(7/9错层)8416.17平方米。项目不设置病床和门诊,不进行手术,不开展个人体检等检查项目,不提供吸毒人员检测和疾病治疗等服务,只提供公共卫生管理服务及对致病原(艾滋病、流感病毒、新冠病毒)等进行取样检测 | 实际建设情况:占地面积1174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5839.63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16819.63平方米,共A、B两栋,A栋(13层)8403.46平方米,B栋培训楼(7/9错层)8416.17平方米。项目不设置病床和门诊,不进行手术,不开展个人体检等检查项目,不提供吸毒人员检测和疾病治疗等服务,只提供公共卫生管理服务及对致病原(艾滋病、流感病毒、新冠病毒)等进行取样检测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只提供公共卫生管理服务及对致病原(艾滋病、流感病毒、新冠病毒)等进行取样检测 | 实际建设情况:只提供公共卫生管理服务及对致病原(艾滋病、流感病毒、新冠病毒)等进行取样检测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水: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建设给排水系统,并加强废水处理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实验室废水经****实验室****实验室内高压蒸汽灭菌器消毒后再洗刷、理化实验室酸碱废水中****处理站处理,出水须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要求;食堂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进入化粪池处理,处理后的废水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实验室废水和生活污水分别从单独排放口排入城镇污水管网,****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废气:****处理站各处理单元加盖密封,****处理站周边绿化;食堂油烟经过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形成蒸汽和水通过下水道无组织排放;理化实验室均设通风橱,所有涉及挥发试剂的操作均在通风橱中进行,废气通过通风****实验室外无组织排放;项目生物试验室废气的主要污染物为生物病菌,项目产生的生物试验室废气经过生物安全柜设计采用Ⅱ级B2直排式生物安全柜,并安装高效空气过滤处理后通过****实验室外无组织排放。****处理站恶臭排放须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实验室废气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相应标准限值要求;食堂油烟排放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小型”规模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噪声: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固体废物:各类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按《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有关规定要求分类收集并妥善处理。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一)废水 本项目实际建设取消了食堂,B栋目前未开展培训内容,****办公室功能使用。因此本项目实际调试期间,****实验室废水(酸性废水和含菌废水)和生活污水(职工办公生活废水)。 实验室的酸性废水经中和****处理站,实验室含菌废水经消毒****处理站。 生活污水经化****处理站****实验室废水一起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本项目的污水处理工艺发生了变化,相对于“反应沉淀池+电解+过滤沉淀+催化氧化+生化反应+两级生物有机膜+消毒+酸碱中和”工艺,变化后的工艺不仅确保有机物能得到有效去除,还保证了重金属的处理工艺效率。 (二)废气 由于项目取消了食堂建设,疾控中心****人民医院就餐,项目****实验室废气、污水处理站恶臭。 (1)实验室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理化实验室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理化实验室实验过程中,产生实验废气主要为酸性废气,实验操作均在通风橱内进行,产生的酸性气体收集后经通风橱的排气系统引至A栋楼顶,经碱液喷淋后无组织排放。****实验室废气酸性污染物排放浓度相对于环评更小,确保最大限度降低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 ②生物实验室废气 生物实验室实验过程中,部分样品会产生含病菌的气溶胶和有机废气,生物实验均在Ⅱ级A2直排式生物安全柜中进行操作。生物安全柜内安装有高效空气过滤器(对粒径0.1~0.2μm的气溶胶过滤效率在99.9%以上),生物实验室废气经生物安全柜内高效过滤器过滤后,通过专用排风系统引至A栋楼顶,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实验室废气有机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相对于环评更小,确保最大限度降低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 (2****处理站恶臭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现场调查,****处理站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站采用封闭的箱体,污水处理站位于A栋负一楼,能有效与外界隔离,减少恶臭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 (三)噪声 本项目实际噪声源强种类未发生变化,主要噪声源来自实验设备运行噪声、水泵噪声、空调噪声、车辆行驶噪声、办公人员产生的社会生活噪声。 本项目固定设备噪声源强较小,污水处理站建设于A栋负一楼,有效阻隔了噪声的影响,场界周围均建设有围墙,根据监测结果,项目场界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功能区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已建设一间危险废物暂存间,位于A栋负一楼,面积110m2,可储存医疗废物5吨。危险废物暂存间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分类名录》和《危险废物贮存控制污染标准》、《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的要求对地面、基础、裙脚建设防渗层,裙脚高度1.5m。 根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HJ421-2008)对储存场所、储存容器设置规范的危险废物识别标志,依照《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 1259—2022)和《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医疗机构》(HJ1105-2020)制定了医疗废物的台账。危险废物储存区域外配备有专用的清洗供水设施,清****处理站处理后排放。 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实验室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鄂环发〔2021〕37号),项目医疗废物暂存处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目前项目医疗废物和废活性炭未开始转运,****中心正式运行后按照要求交由**(十****公司处理。 |
为增强处理效果,废气增加了末端治理,废水工艺虽然发生变化,但不会降低处理效果。固体废物增加了废活性炭,规划范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不会导致不利影响加重。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A栋:13F,地下2F,总建筑面积为8403.46m2,-1F,疫情防控物资储备仓库;1F,办公入口及公共入口;2F,****中心;4F,****办公室;5F-7F,****中心;8F-12F,****实验室;13F,信息指挥大厅。 B栋:9F,地下3F,建筑总面积8416.17m2。-1F,食堂,面积为918.68m2;1F,入口大厅,8间办公室(每间面积23.80 m2),两个培训教室(每间约73.55m2),一个会议室(88.98m2);2F-7F,为学员宿舍;8F-9F,阶梯教室。 | 实际建设情况:A栋:13F,地下2F,总建筑面积8390.2m2。-2F,疫情防控物资储备仓库、停车场、污水处理站、医疗废物储存间、柴油发电机。-1F,停车场;1F,办公入口及公共入口;2F~7F,****办公室;8F~11F,****实验室;12F,信息指挥大厅;13F,会议室。 B栋:10F,地下1F,建筑总面积8365.02m2。-1F,空置;1F-10F,****中心办公楼。 |
A栋:12F****实验室改为信息指挥大厅;污水处理站由室外迁移至A栋-2F。B栋:取消了食堂,目前无培训业务,****中心办公楼,****人民医院食堂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1294 | 0.2035 | 0 | 0 | 0.129 | 0.129 | |
0 | 0.1605 | 0.305 | 0 | 0 | 0.161 | 0.161 | |
0 | 0.0307 | 0.076 | 0 | 0 | 0.031 | 0.031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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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污水处理站 |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 | 已建设 | 2024年5月29-30日,****处理站排放口监测2天,每天3次,监测项目为pH值、水温、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粪大肠菌群、总余氯 | |
2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 已建设 | 2024年5月29-30日,对化粪池排放口监测2天,每天4次,监测项目为pH值、水温、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粪大肠菌群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限值 | 已建设 | 2024年5月29-30日,对项目区上风向和下风向监测2天,每天3次,监测项目为硫酸雾、硝酸雾、盐酸和非甲烷总烃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低噪声设备、距离衰减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 已建设 | 2024年5月29-30日,对项目厂界昼、夜噪声监测2天,每天1次,监测项目为等效连续A声级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各类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按《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有关规定要求分类收集并妥善处理。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置 | 本项目已建设一间危险废物暂存间,位于A栋负一楼,面积110m2,可储存医疗废物5吨。危险废物暂存间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分类名录》和《危险废物贮存控制污染标准》、《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的要求对地面、基础、裙脚建设防渗层,裙脚高度1.5m。 根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HJ421-2008)对储存场所、储存容器设置规范的危险废物识别标志,依照《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 1259—2022)和《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医疗机构》(HJ1105-2020)制定了医疗废物的台账。危险废物储存区域外配备有专用的清洗供水设施,清****处理站处理后排放。 本项目目前产生的危险废物种类和产生量如下表所示,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实验室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鄂环发〔2021〕37号),项目医疗废物暂存处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目前项目医疗废物已转运99.45kg,交由(十****公司处理,废活性炭为本次新增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相关技术规范规范化暂存,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目前未产生废活性炭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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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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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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