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510683-2024-015086 文 号:竹发改审〔2024〕61号 发布时间:2024-09-30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发改局 关 键 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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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关于“千县工程”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审查的请示》(竹人医〔2024〕151号)收悉。****“千县工程”综合服务能****市政府批准以竹发改建〔2023〕22号批复项目建议书,并以竹发改审〔2023〕35号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其项目(一期)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由中其****公司编制。该项目(一期)****住建局进行审查(竹建函〔2024〕90号),投资概算由**君和工程****公司审核后出具评审报告。****政府公文处理笺B2024-151),现将项目投资概算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千县工程”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一期)(项目代码:****)。
二、项目业主:****。
三、建设地点:****院内。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本次第二住院楼改造后总建筑面积48374.56 ㎡,其中地上总计容建筑面积41605.10㎡,地下总建筑面积6616.46㎡。针对第二住院楼负二层至六层局部空间进行提升改造。
五、建设工期:280天。
六、投资概算:18562.35万元,其中**费用为5507.54万元,设备购置费用为9403.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21.81万元,预备费用791.62万元,建设期利息及发行费用1938.38万元。
七、资金来源:向上争取及财政资金。
八、有关说明
(一)请严格按****市政府批准意见实施该项目,保证工程进度和质量,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坚决控制工程造价。
(二)本批复有效期2年,自印发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向我局申请延期,批复文件在有效期届满后自动失效;项目在有效期内开工建设的,其批复文件不再有时间限制,是依法办理项目建设、竣工和运行等相关手续的重要依据。望接批复后,严格依据批复核定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及总投资,开展后续工作,注意各种资料的收集整理,完工后及时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改革局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