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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2-06 09:34
******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办公室
完成党组交办的工作任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制定机关运行有关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重要文稿起草,组织重要会议活动;负责文电处理、公文审核、机要、档案、安全保密工作;负责政务督查、政务信息、政务公开、政务值班、新闻宣传等工作;负责机关信息化建设和后勤管理;****人大****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工作。
负责机构编制和干部人事管理工作。承担机关、所属单位和派出机构的干部人事管理、干部监督、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管理工作;负责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指导本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负责自然**管理体制改革相关工作;负责联系行业、协会、学会;承担目标责任考核相关工作;协调扶贫相关工作;****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
承担全县自然**专项资金、基金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和资金运行管理及运行分析、绩效评估工作;拟订有关财务、资产管理的制度,****事业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部门预决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工作。管理基本建设及重大专项投资、重大装备。
(二)执法监察股
组织开展全县自然**法治建设工作。组织推进全县规划和自然**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承担行政复议,牵头组织行政应诉及其他法律事务;负责统筹信访工作。
配合国家、省自然**督察机构在**开展的督察工作。组织开展对全县自然**保护、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相关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国家自然**督察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本部门、本系统的综合执法工作。
(三)自然**调查登记股
负责全县自然**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自然**调查监测评价的政策措施,编制全县自然**调查监测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国家自然**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统计标准,定期组织开展全县自然**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组织实施水**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有关部门开展特殊用地调查;承担应急监测及重点区域、特定对象的专项监测;负责遥感监测数据的采集、生产和共享应用,**有关部门组织建设自然**调查监测评价数据库和信息管理平台;承担全县自然**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质量检验、统一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
负责全县各类自然**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负责拟订全县各类自然**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规范;开展全县水流、森林、山岭、草原(地)、荒地、滩涂、矿产、湿地及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等所有自然**和自然生态空间确权登记工作;开展全县土地、房屋、林地、草原(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开展全县自然**和不动产权属争议调处工作;开展地籍测绘工作,组织开展全县自然**和不动产权籍普查,**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全县自然**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管理登记资料;按规定协助省厅、市局监督管理自然**和不动产登记中介机构和人员;****政府确定的重点国有林区、****机关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等专项登记工作。
(四)国土空间规划管理股
负责建立全县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国家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制度、标准、规范;负责全县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土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 多规合一 工作;组织开展全县**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负责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重要控制线的统筹划定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县级国土空间规划并监督实施;制定全县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审核并监督实施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生态保护等专项规划;编制县(市、区)、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并监督实施,按照城乡规划法律法规规定,组织城乡规划编制并监督实施;****政府审批的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核、报批工作。
负责全县城镇体系规划、****开发区的各项规划。负责编制或指导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工作。
负责全县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技术标准;拟订实施全县土地等自然**年度利用计划;组织拟订全县国土空间区域准入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城乡建设规划选址、城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等政策制度;组织实施耕地、林地、草地、湿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政策;负责全县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负责县本级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承担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审批的各类土地用途转用和征收征用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实施土地征收征用补偿费用标准;负责协调土地征收政策与移民安置、社会保险政策的衔接;组织实施国家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生态敏感脆弱区等特殊区域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政策;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监测评估制度,建立反馈和纠错机制;负责全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管理和组织实施。
研究拟订市政专项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规划区内道路、桥梁及轨道工程、停车场、交通出入口通道、河湖水系工程、城市防灾工程、地下空间利用工程和环境卫生工程以及供水、排水、电力、电讯、燃气、供热等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规划审查;负责对城市规划区内红线、黄线的管理和调整工作;负责制定与市**各项管线工程有关的技术规范;负责市政工程的规划放线、验线和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城市勘测(基础测绘除外)、管网普查管理工作。
(五)自然**开发利用股
负责全县自然**合理开发利用和节约集约利用、统筹建立自然**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及自然**市场监测监管工作。组织实施国家有关自然**资产有偿使用、市场化配置、集体所有自然**有偿使用政策制度;组织实施国家自然**开发利用标准、准入目录、负面清单;健全全县自然**市场交易规则和交易平台,组织开展自然**市场调控和动态监测,建立自然**市场信用体系;****政府公示自然**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和监测;拟订全县建设用地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健全建设用地利用评价考核机制;组织开展自然**开发利用创新示范工作。
负责履行全县全民所有自然**资产所有者职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全民所有自然**资产管理和收益管理政策制度,组织编制全县全民所有自然**资产保护、使用规划;组织实施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产统计制度,开展全县全民所有自然**资产清查、统计,编制全县全民所有自然**资产负债表;****人大报告全县全民所有自然**资产报告相关工作;承担自然**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拟订全县全民所有自然**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全民所有土地资产处置、划拨自然**使用权管理;落实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制度,负责全县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和储备工作;承担报市、县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
(六)耕地保护监督股
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监督实施国家耕地保护政策制度,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承担全县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指导监督设施农用地管理;负责协调全县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地、湿地等土地**保护政策的衔接。
(七)地质勘查矿产管理股
按照规定协助省厅、市局管理全县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配合省厅、市局实施全市地质勘查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协助省厅、市局管理全县公益性地质调查、地质勘查项目和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协助省厅、市局实施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地质灾害防治,承担地质灾害的调查评价、监测预警和综合治理工作,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
负责统筹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编制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县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组织实施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重大工程,编制重点生态功能区修复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配合市局做好全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土地复垦方案的评审论证。
负责非油气**矿业权管理工作。制定全县非油气**探矿权、采矿权的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非油气矿产**矿业权市场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县非油气矿产**探矿权的审查上报和采矿权的出让及管理;组织开展全县矿业权标界、清理等工作,调处矿业权权属纠纷;承担国家确定的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配合市局做好矿产**勘查实施方案、矿产**开发利用方案的评审论证。
落实国家、省、市矿产**战略、政策和规划,监督矿产**合理利用和保护工作,建立矿产**安全监测预警体系。编制实施全县矿产**规划,指导和审核矿产**相关专项规划;指导监督矿产**合理利用和保护,组织推进矿产**节约集约和综合利用,组织开展矿业权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和异常名录管理;负责矿产**储量管理,组织储量报告评审;负责矿业权评估管理工作;负责矿产地战略储备工作;监督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和利用;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组织开展古生物化石等地质遗迹调查评价、保护工作。
(八)测绘地理信息股
负责全县国土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工作。编制实施全县基础测绘规划、计划;组织实施全县基础测绘和地理信息**建设等重大项目;建立和管理全县测绘基准、测绘系统;负责自然**监管的测绘技术支持;监督管理民间测绘航空摄影与卫星遥感;拟订全县测绘行业管理政策,监督管理测绘活动、质量,管理测绘资质资格和注册测绘师,负责测绘作业证的管理,监督管理外国组织、个人来**测绘活动。
负责全县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落实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审核全县重要地理信息数据;负责地图管理,审查向社会公开的地图,监督互联网地图服务,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协同拟订界线标准样图;负责全县地理信息应急保障和公共服务;指导公众版测绘成果的加工和编制;负责涉密测绘成果的利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