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06
****水厂二期建设及配套管网工程澄清答疑公告
致:潜在投标人
一、内容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1履约担保担保金额:中标金额的8%,中标方在收到中标通知书 30 天内缴纳并签订合同,期限应覆盖项目工期,同时如果工期顺延,履约担保应同步顺延;专用合同条款3.7履约担保金额为施工承包合同价款的8%;履约担保有效期的截止时间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180天内。两处描述不一致,请问投标函附录中履约担保金额填写以哪条为准
回复: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2、1)专用合同条款7.5.2“逾期竣工10日内的,每逾期1日的违约金为2000元;逾期竣工30日内的,每逾期1日的违约金为5000元;逾期竣工超过30日的,每逾期1日的违约金为10000元”;2)专用合同条款13.2.5“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逾期一天支付违约金20000元”;3)专用合同条款16.2.2(3)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承包人需在限期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逾期1日罚款10000元;(5)承包人未能按施工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造成工期延误的:每延误1日罚款5000元。三处对逾期竣工违约金描述不一致,请问投标函附录中逾期竣工违约金填写以哪条为准
回复:以专用合同条款7.5.2为准。
本澄清答疑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由此而给潜在投标人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二、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招投标办公室,电话0734-****077。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县西渡镇**北路48号;
联 系 人:莫先生;
电 话:151****7968;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高新区晓霞街36号文翰花苑G栋506室;
联 系 人:唐宇、梁桂宏、惠珊;
电 话:173****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