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南浔区东迁街道三田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公开选取施工图设计
**市**********社公开选取施工图设计
项目编号:****
项目单位:**市**********社
项目名称:********泵站工程
项目具体信息:主要建设内容为:****泵站1座,****泵站运行管理,配套建设砼预制四孔板大排渠,长40m,**2.5m宽C25砼路面,长156m。
服务类型:建设工程设计
服务事项:施工图设计
中介机构资格要求:(1)中介服务机构应选择有足够经验的中级技术人员担任设计工程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应在委托合同内写明。 (2)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组织招标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利益; (3)向项目业主宣传有关招标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解释合理的招标程序,以便得到项目业主的支持和配合; (4)中介服务机构应对设计工作中项目业主所出技术方案等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负责。 (5)中介服务机构为本项目提供技术服务的知识产权应属受业主专有。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中介服务机构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6)未经项目业主同意,中介服务机构不得分包或转让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7)中介服务机构不得接受的礼品、宴请和任何其它好处,不得泄露过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内容。合同终止后,未经项目业主同意,中介服务机构不得泄露与本项目相关的任何资料和情况。
其他要求:1.公开选取结束,对中选结果(提供的评价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日历天。 2.中选结果公示结束后,中选人须24小时内在****超市“合同管理”区响应服务事项。同时在****超市自助打印成交通知书。 3.中选人与项目业主应当自响应服务事项后5个工作日签订服务合同,同时将双方签订的合同上传至****超市。 4.中选机构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需求书要求履行服务,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选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选条件的,项目业主可以从备选排序中依次确定中选机构,也可以重新公开选取。 5.参与公开选取的中介服务机构,务必按照本需求书的有关要求,做好计划安排,准备好相关材料。中选人存在以下行为的,项目业主有权终止协议,并****超市运营管理机构进行综合评价和处理。(一)中选人擅自放弃中选结果;(二)超出公告及需求书范围,擅自提高服务收费或变相要求业主单位增加服务费用的;(三)中选人中选后未在24小时内响应服务事项,又不说明理由的;(四)中选机构自签订协议之日起,未能按公告要求的服务时间完成服务的;(五)中选机构未按从业规范提供服务,服务质量不达标的。 6.中选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在服务期不得调整,如需调整必须先得到项目业主同意,且调整后人员资格、职称不得低于调整前的人员,否则项目业主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服务时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7)日完成
选取方式:直接选定
是否财**国有企业资金投资项目:否
是否为入围企业:否
服务费用: 12000元
选取时间:本公告发布后1个工作日内直接在中介库选取
选取地址:**市**********社
备选机构数:无
项目业主联系人:潘晨斌(经办人)
项目业主咨询电话:159****5807
发布时间:2024-12-06 10: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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