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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 沪浦发改城〔2024〕1083号 |
发布机构 | 发改委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4-12-06 |
****集团****公司:
你单位《关于上报北蔡镇中界杨桥“**村”A-2、A-3地块市政配套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沪浦开集〔2024〕58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北蔡楔形绿地“**村”区域路网和市政配套设施建设,改善周边地区环境,根据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原则同意北蔡镇中界杨桥“**村”A-2、A-3地块市政配套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
二、本项目位于规划北蔡楔形绿地内,共包含3条市政道路,道路全长约1.24公里。其中:
1、. 北中路,西起规划四路,****路,道路全长约0.47公里,规划红线宽24米,道路规划等级为城市支路。
2、. 规划一路,西起规划四路,**规划七路,道路全长约0.13公里,规划红线宽24米,道路规划等级为城市支路。
3、. 规划七路,北起规划四路,南至莲安东路,道路全长约0.64公里,规划红线宽16米,道路规划等级为城市支路。
三、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是: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雨污水排管工程及绿化、照明、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等道路附属工程。
四、在下阶段工作中,应结合地区规划和路网系统规划、周边地块现状和开发情况等,综合考虑环境、交通、工期等影响因素,对道路、桥梁工程进行方案比选,并在排水系统规划的基础上,妥善安排雨污水出路。对项目用地及地上物情况进行调查,工程方案应当结合项目现状建设情况、相邻关系情况以及其他相关因素进行整体性研究。
五、本项目属于**区重****政府投资项目,投资建设和后续管理、资金拨付及资产登记应按照《浦东****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要求执行。项目建设资金由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区财力拼盘出资;项目竣工验收后,所形成的各项资产权属单位为**市浦****管理委员会。
六、本项目总投资在工可批复中明确,所需资金由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新区财力拼盘安排。
七、本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为12 个月。
八、后续各项工作应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的规定开展。接文后,请在有效期内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政府投资项目绩效目标表》)的编制和报批。在有效期内未能完成、确需延期的,应在距有效期届满之日的 30 个工作日之前申请延期。
特此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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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