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南京江北新区轮渡桥片区生态环境共保共治项目一标段结算复审服务招标公告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新区轮渡桥片区生态环境共保共治项目一标段结算复审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省**市**新区
发布日期:2024-12-06 11:06
项目编号: XZP202****600069
项目名称: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新区轮渡桥片区生态环境共保共治项目一标段结算复审服务
建设单位:****
招标条件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新区轮渡桥片区生态环境共保共治项目一标段结算复审服务(招标项目编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 1、项目概况: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新区轮渡桥片区生态环境共保共治项目一标段位于南****车站片区,****车站周边改造。本次审计仅对目前已招标工程开展结算复审,****车站周****广场整治提升工程、绿色银行、横五路综合管线下穿战备线及牵出线工程、智慧路灯工程、亮化设备采购工程、**及周边景观提升等项目,合计约3.12亿元。具体审计范围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以“苏价服(2014)383号文件中竣工结算”为标准,收取基本收费和效益收费,按相应文件计算的收取标准×费率,费率不高于50%。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一律作无效标处理。 |
范围 |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新区轮渡桥片区生态环境共保共治项目一标段结算复审服务;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本次招标活动前两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注册造价工程师及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9年12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服务合同项目总投资额在18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结算审计的项目业绩(提供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项目组成员(含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以及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2024年6月至2024年11月)(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中心****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 6、投****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n)、)(符合并提供查询记录和承诺书原件)。 7、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8、资格审查资料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弄虚作假(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10、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c、本项目的前期中介服务机构(包括招标代理、跟踪审计、结算审计、工程监理等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1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 2024-12-06 09:00 至 2024-12-13 17:30 |
获取方式 | 1、为方便投标申请人购买招标文件,本项目仅接受网上形式获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6日至2024年12月13日17 时3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将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无固定格式,但须载明项目名称、经办人姓名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两份材料的清晰扫描件发送至****@126.com(注:①投标人可将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凭证及详细的文件费用开票信息同上述材料一并发送(必须注明普票、专票,需要开具专票的,必须提供企业名称、税号、企业地址、企业电话、开户银行、银行账户的开票信息);②发送材料时邮件主题须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经办人手机号”)。本项目招标文件费用500元(仅接受电汇转账,汇款时必须备注投标单位名称),电汇转账信息:①、收款单位:****;②、开户银行:招商银行**珠江路支行;③、账号:253********0001。请完成上述操作后拨打025-****9433确认所需材料是否符合要求等。 注:在规定时间内未发送所需材料至指定邮箱或未将招标文件费用汇至指定账户,均视为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过时则不予受理。 3、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招标文件费用不予退还。 |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 2024-12-27 09:30 |
递交方式 | 现场纸质递交 |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 2024-12-27 09:30 |
开标地点 | **市**区浦东北路5****基地8幢一单元二楼会议室 |
其他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新区轮渡桥片区生态环境共保共治项目一标段结算复审服务
监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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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新区天浦路6号
联系人:焦工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地址:**市**区浦东北路5****基地8号楼一单元402室
联系人:谢工
电话:025-****9433
电子邮件:****@126.com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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