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局
关于博辉﹒秦皇御府项目(一期)
核准的批复
****: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博辉﹒秦皇御府项目核准的请示》及**久佳****公司编制的《博辉﹒秦皇御府项目(一期)项目申请报告》等材料收悉。依据《**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实施办法》、****规划局《关于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相关问题的函》及该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秦政交出(2023)10号)、不动产权证书(冀(2024)**市不动产权第****864号)、****发改局《关于博辉﹒秦皇御府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审查意见》(海发改〔2024〕29号,低风险),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申请报告。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设博辉﹒秦皇御府项目(一期)。建设单位为****。
二、项目建设地点:**区**大街以北、文化路以西、人民路以东。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拟建住宅、综合楼、商业及商务办公楼等及公建、市政配套、室外绿化等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18326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28125平方米(含143户返**置面积14571.4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5138平方米(主要为储藏室、车库、地下商业/商业办公)。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50619.88万元,全部为企业自筹。
五、项目安全生产、节能审查等方面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六、核准项目相关文件:****规划局《关于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相关问题的函》及该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秦政交出(2023)10号)、不动产权证书(冀(2024)**市不动产权第****864号)、****发改局《关于博辉﹒秦皇御府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审查意见》等文件。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批复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按程序申请;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应当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申请延期。
八、请你单位根据相关规定抓紧办理相关部门手续,并通过**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及时、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方面的基本信息,主动接受发改、住建、**规划、生态环境、城管、统计等部门监管。
****审批局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