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黄****服务中心项目地块 | |||||
公示单位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一类用地 | ||
公示时长 | 15天 | 公示时间 | 2024-12-06 13:47 至 2024-12-21 13:47 | |||
行政区划 | **省-**市-**区 | 地块面积(m2) | 5343.73 | |||
地块规划用途 | 建设黄****服务中心项目 | 地块详细地址 | **省**市**区清潭路东侧、仙源东**侧 | |||
经度 | 118.142002 | 纬度 | 30.301912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3-04-17 至 2023-05-07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 单位联系人 | 王大勇 | 单位联系电话 | 180****5134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王大勇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80****5134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政府 | 土地使用权人 |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茆主任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39****6617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市**区天都南路综合办公区1号楼10层东侧 | |||||
报告主要结论 | 第一阶段调查时间为2023年4月17日-2023年5月7日,根据调查,地块此前用地性质属于农用地,地块在1990年之前作为农用地种植农作物,后来慢慢开始建设蔬菜大棚,种植蔬菜。分别于2016年及2018由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并征为国有,不再种植蔬菜大棚,但是地块本身没有实际的开发利用,直至2022年12月份地块开始动土建设该项目。 调查地块位于**省**市**区清潭路东侧、仙源东**侧,紧邻**区老年公寓,项目中心经纬度(经度:118.142002°,纬度:30.301912°);项目**蔬菜大棚、南至空地(属于**区老年公寓,目前种植林木)、西至**区老年公寓(种植林木)、北至仙源东路。 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为小区、气象局、学校、保健院。相邻地块未进行过工业活动,通过分析地块及周边历史活动,得知对本地块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的可能性较小。 根据污染识别结果,调查地块在各个历史使用阶段内,一直种植农作物、大棚蔬菜,地块内未建设工业企业;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因此,调查地块在当前和历史上均无潜在的污染源。周边环境无引起调查地块土壤污染的可能性,另外通过XRF、PID现场快检设备检测,地块土壤样品中无机物砷及重金属镉、铜、铅、汞、镍快速检测结果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地块土壤样品中重金属铬快速检测结果满足《**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标准(试行)》(DB4403/T 67—2020)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土壤样品中挥发性有机物范围在0.2-2.2mg/kg,VOCs含量极低。 通过对该地块的资料收集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土壤快速检测,根据相关技术规范,本次调查认为可以在第一阶段调查得出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的结论。满足现阶段地块作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社会福利用地的使用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