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类型:挂牌-公告 |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
所在区域:**-** | 价格:报价/竞价 |
拍卖时间:2024-12-11 | 发布时间:2024-1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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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别克牌SGM7251G小型轿车(车架号:LSGWL52095S236063) | 转让底价0.3 万元 | |
2024-11-28 | 挂牌截止日期2024-12-11 | |
转让**现代BH7167AY小型轿车(车架号:LBEHDAFB5CY776231) |
闲置 | ||
别克牌SGM7251G | 原车牌号码粤T08591 | |
LSGWL52D95S236063 | 登记日期2005-09-12 | |
2005-09-12 | 颜色灰 | |
19 | 数量1 | |
年检至 | 2025-09-30 | |
440****64070 | ||
暂无 |
2024-11-28 |
10 个工作日 |
否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 受让方 不足()个,按照( )个 工作日 为一个**周期,最多**()个周期 |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应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1.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诚意金或保证金等工作流程),接收受让申请材料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意向受让方****中心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
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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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竞价 |
多次报价 |
每个标的单独征集意向受让方 |
是 |
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
不允许 |
不允许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1,500元。 |
交易机构受让登记后交纳 |
挂牌截止日17:00****银行达帐时间为准) |
银行转账 |
收款单位:****中心有限公司,账号:811********01441799,开户行:中信银行****路支行 转账备注:****+保证金 |
本项目保证金的保证事项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
1.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2.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的,在交易活动结束之日或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中心按规定将保证金无息返还相关主体;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转为交易价款。 3.项目设置诚意金的,按如下处置方式: (1)诚意金在信息公告期满之日起,****交易中心同意,不得无故申请退还。 (2)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诚意金在交易活动结束之日或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相关主体。 (3)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诚意金按照相关约定自动转为资产交易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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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914********65475XA] | ||
****集团****公司领导班子行政办公会议纪要 | ||
中港航行办会纪要【2024】22号 | ||
914********127484F | ||
**市小榄镇小榄大道中49号 | ||
****交易所: 本委托方提出申请,将合法持有的该项目进行公开交易。本委托方同意由贵所按公告的内容在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交易信息并由贵所组织实施交易。本委托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交易是本委托方的真实意愿表示,权属清晰,本委托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 2、本次交易已依法获得必需的决定、批准和同意; 3、本委托方保证填写的内容及提交贵所的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承担责任,同意贵所依法对上述所填写的内容及提交的材料予以披露。 本委托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交易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贵所、意向方和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本委托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刘先生、吴先生 |
020-****0804、****0903 |
****交易所有限公****交易中心国有资产交易业务子平台)--**市**区流花路123****会议中心**7楼 |
https://www.****.cn/;https://www.****.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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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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