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布县切洼乡十项提升安全饮水建设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2330MB0W02961W | 建设单位法人:李** |
格桑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自治区**市**县 |
**自治区**市**县德**镇仁玉路14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县切洼乡十项提升安全饮水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94-自来水生产和供应(不含供应工程;不含村庄供应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630-N7630-天然水收集与分配 |
建设地点: | **自治区**市**县 **县切洼乡 |
经度:90.121496 纬度: 29.272009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8-09-14 |
日环审〔2018〕16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773.59 |
58.8 | 运营单位名称:**** |
****2330MB0W02961W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915********534390K | 验收监测单位:无 |
无 | 竣工时间:2019-11-16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1-0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06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23848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修建截潜流取水口17座,蓄水池14座,背水台66座,排气阀井39座,分水阀井44座,闸阀井73座,减水池10座,修建饮水管线49883m。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修建截潜流取水口15座,蓄水池15座,背水台67座,排气阀井38座,分水阀井45座,闸阀井73座,减水池9座,修建饮水管线51347m。 |
1、2018年汛期雨量大,施工期间水源点塌方,水源点遭破坏污染,项目实际取消切洼乡扎**村**自然村截潜流(净高1.5m,净长4m);同时为保证当地村民供水,从其它水源引水实际增加DN40管道750m。 2、2018 年汛期雨量大,施工期间水源点遭破坏污染,项目实际取消切洼乡杰雄村杰雄自然村截潜流(净高1.5m,净长4m) ,同时建设1座20㎡蓄水池改为建设1座10m蓄水池。 3、原村上自**源点水量不稳定,为维护社会稳定,项目实际在杰雄村白林自然村增加1座5m3蓄水池。 4、为方便当地村民取水,为维护社会稳定,根仓自然村实际增加DN40引水管道 750m,增加1座背水台。 5、实际切洼乡扎**村夏果巴自然村截潜流工程量减少2m,实际增加浆砌石挡墙 35m保护水源。 6、实际宗嘎曲奴村**自然村取消1座排气阀井、新增1座分水阀井。 7、实际宗嘎曲夏村白达果、能萨果、贡巴、**、班布日、宗对、唐康自然村取消1座减水池。 8、饮水管线长度调整:根据实际情况建设饮水管线,项目实际修建饮水管线51347m,较环评增加1464m。 故较环评,项目实际减少2处截潜流取水枢纽,增加1座蓄水池,增加1座背水台,减少的1座排气阀井,增加1座分水阀井,减少1座减水池,增加1464m饮水管线,其余与环评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本项目主体工程按其功能可以分为取水工程、管线及附属建筑物工程。 1施工期取水工程工艺流程:机械进场→开挖→修筑→输水。 2、施工期管线及附属建筑物工程:管沟开挖→管道铺设→回填土方→表面恢复。 3、营运期截潜流式供水工艺:截潜流取水口处取水→蓄水池→管网供水→背水台(居民取水点)。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主体工程按其功能可以分为取水工程、管线及附属建筑物工程。 1施工期取水工程工艺流程:机械进场→开挖→修筑→输水。 2、施工期管线及附属建筑物工程:管沟开挖→管道铺设→回填土方→表面恢复。 3、营运期截潜流式供水工艺:截潜流取水口处取水→蓄水池→管网供水→背水台(居民取水点)。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三、项目业主应始终贯彻“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将环境保护的内容纳入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参与工程建设各有关方的环境保护责任。配备专(兼)职环保人员负责工程建设的环境保护工作,建立完整的环境保护档案。 四、做好生态保护工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工程所需砂石料均外购,不另设取料场;施工期做好临时占地表土剥离养护堆存;严格设置施工便道,禁止车辆随意下道行驶碾压破坏草皮。运营期应做好环境绿化;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控制水生产规模和取水规模,确保不会对下游生态环境造成影响。 五、加强大气和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通过定期进行车辆维护和保养,道路、施工场地等洒水降尘,物料封闭运输、轻装轻卸,对堆料场进行围挡、篷布遮盖等措施,确保大气环境质量达到相应标准。合理布设施工场地,严禁夜间施工,选用低噪声设备,敏感点车辆减速慢行并禁止鸣笛,以减轻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不良影响;运营期通过设备合理布局并安装减震装置,安装隔音门窗,设置绿化隔离带等措施以减轻噪声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 六、加强固体废物和水污染防治工作。工程土石方全部回填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清运至当地垃圾收集点处理,不得随意丢弃;运营期原料包装袋外售回收商回收处理,更换的滤材统一收集由供应商回收处置;废润滑油规范收集暂存,定期交由自****中心处理。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或洒水降尘,禁止直接排放;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防渗旱厕收集处理后用做周边农田施肥;运营期车间清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洗瓶废水等统一排入附近草场或农田。 七、加强环保宣传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的环保意识;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临时设施,并做好场地平整恢复工作;管道施工不得对满拉灌渠造成较大影响;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划定水源地保护区,并落实水源保护区管理措施,确保出水水质达到相应标准限值;建设单位应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后期监测计划。 八、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及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工程后期建设中,项目建设单位要定期向****支队、****保护局报送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情况。项目竣工后必须按相关规定要求的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九、本批复仅对报告表中所列建设内容有效,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十、****环境保护局负责该工程后续施工期的环境保护“三同时”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建设单位应积极配合环保部门做好环境监测、监察工作,避免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 实际建设情况:一、已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已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了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已按要求落实了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已将环境保护的内容纳入了施工承包合同中。已配备专(兼)职环保人员负责工程建设时的环境保护工作,建立了完整的环境保护档案。 二、施工期环保措施: 1、生态保护措施:(1)工程施工已严格控制在规划红线范围内,工程永久占地未出现超出工程征地范围现象,未滥占用草地,未出现人为活动破坏地表植被的现象。对水源地保护区四周已进行了植草绿化。(2)已合理安排了施工时间,工程所需砂石料均外购,不另设取料场;施工期已对临时占地表土剥离实施了养护堆存;对施工便道已实施了严格管控,无车辆随意下道行驶碾压破坏草皮的现象发生;已拆除施工导流围堰,并对场地进行平整,并对临时占地实施了土地整治、表土回覆、播撒草籽等迹地恢复措施。已实施了工程生态恢复后期跟踪监管工作。 2、施工期废气治理措施:(1)扬尘:已对开挖土石方及时压实、清运;对施工区已设置围挡,施工区已实施洒水抑尘;对运输车辆、粉状材料堆场均用篷布遮盖,未出现超载现象,且车辆经过居民时已实施限速;未在大风天气进行土石方开挖作业;已制定了施工现场监督管理制度,施工区内已设置了施工标识等。(2)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尾气:已对机械设备实施了保养维护,机械车辆已采用优质燃油料。 3、施工期噪声防治措施:(1)施工前,建设单位已进行了施工公示;已采用低噪声设备;已专人定期保养和维护设备;已对工作人员培训,规范使用各类机械,文明施工;施工人员已佩戴噪声防护耳罩等。(2)施工场地、产噪设备均已远离居民布置;(3)已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挡板隔声;(4)已制定施工时间,未在午间和夜间施工;(5)施工运输车辆通过居民区时,已实施减速慢行、未鸣笛等措施。 4、施工期废水治理措施:(1)施工废水:机械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2)生活污水:依托当地村民已建防渗旱厕收集后,用于周边耕地施肥,不外排。 5、施工期固废处置措施: (1)建筑垃圾分类收集,不可利用部分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点处置,可利用回收外售处理。(2)弃土石方已全部进行了综合利用,均用于取水口、蓄水池等建筑物周边及管道沿线低洼处填埋平整,实际不会产生永久弃方。(3)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已由环卫部门清运****填埋场处置。 三、营运期环保措施: 1、废水防治措施:运营期无清洗废水、生活污水、洗瓶废水产生。项目定期对取水口水质开展水质检测化验工作,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实施,2023年度检测工作已委托****开展,检测结果达标。2、固废防治措施:运营期无原料包装袋、更换滤材、废润滑油等产生。 六、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措施 (1)施工组织要求:项目已合规合法实施了招标,施工单位已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 (2)环境管理要求:施工期间,****小组负责落实环保措施。落实了“三同时”的制度。 (3)施工及管理:已对施工人员进行环境安全培训,未出现施工人员随意进入耕地和林地、乱设施工便道的现象;已严禁已严格控制了施工活动范围;已对开挖场地实施临时遮盖、洒水降尘措施;已严格落实了施工组织安排、施工时间;已制定了完善的生态恢复方案并落实了各种生态恢复措施,施工结束后,已拆除了临时设施,并做好了场地平整恢复工作,管道施工未出现对灌渠的破坏和不良影响,同时已对临时占地实施了播撒草籽等迹地恢复措施。 七、营运期环境保护管理措施 (1)运营期项目饮水工程管理由****负责,各项目点营运期已由各行政村安排专员主要负责项目饮水工程日常巡查及维护工作。(2)地表水已建立了水源地保护区监督管理机制,并按要求对地表水水源保护区进行了管理。(3)已定期对供水设施、警示牌、隔离措施进行了维护检修、日常保养。(4)已定期进行了水源水质监测。根据2023年项目各取水水源水质检测报告结果对比可知,各地表水取水水源水质满足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中标准限值、《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标准要求。(5)已对村民实施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宣传与教育工作。未出现水源地破坏等现象。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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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沉淀池 | 不外排 | 沉淀池 | 无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六、加强固体废物和水污染防治工作。工程土石方全部回填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清运至当地垃圾收集点处理,不得随意丢弃;运营期原料包装袋外售回收商回收处理,更换的滤材统一收集由供应商回收处置;废润滑油规范收集暂存,定期交由自****中心处理。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或洒水降尘,禁止直接排放;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防渗旱厕收集处理后用做周边农田施肥;运营期车间清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洗瓶废水等统一排入附近草场或农田。 | 1、施工期固废处置措施: (1)建筑垃圾分类收集,不可利用部分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点处置,可利用回收外售处理。(2)弃土石方已全部进行了综合利用,均用于取水口、蓄水池等建筑物周边及管道沿线低洼处填埋平整,实际不会产生永久弃方。(3)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已由环卫部门清运****填埋场处置。2、营运期固废防治措施:运营期无原料包装袋、更换滤材、废润滑油等产生。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四、做好生态保护工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工程所需砂石料均外购,不另设取料场;施工期做好临时占地表土剥离养护堆存;严格设置施工便道,禁止车辆随意下道行驶碾压破坏草皮。运营期应做好环境绿化;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控制水生产规模和取水规模,确保不会对下游生态环境造成影响。 | 1、生态保护措施:(1)工程施工已严格控制在规划红线范围内,工程永久占地未出现超出工程征地范围现象,未滥占用草地,未出现人为活动破坏地表植被的现象。对水源地保护区四周已进行了植草绿化。(2)已合理安排了施工时间,工程所需砂石料均外购,不另设取料场;施工期已对临时占地表土剥离实施了养护堆存;对施工便道已实施了严格管控,无车辆随意下道行驶碾压破坏草皮的现象发生;已拆除施工导流围堰,并对场地进行平整,并对临时占地实施了土地整治、表土回覆、播撒草籽等迹地恢复措施。已实施了工程生态恢复后期跟踪监管工作。 |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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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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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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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四、做好生态保护工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工程所需砂石料均外购,不另设取料场;施工期做好临时占地表土剥离养护堆存;严格设置施工便道,禁止车辆随意下道行驶碾压破坏草皮。运营期应做好环境绿化;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控制水生产规模和取水规模,确保不会对下游生态环境造成影响。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生态保护措施:(1)工程施工已严格控制在规划红线范围内,工程永久占地未出现超出工程征地范围现象,未滥占用草地,未出现人为活动破坏地表植被的现象。对水源地保护区四周已进行了植草绿化。(2)已合理安排了施工时间,工程所需砂石料均外购,不另设取料场;施工期已对临时占地表土剥离实施了养护堆存;对施工便道已实施了严格管控,无车辆随意下道行驶碾压破坏草皮的现象发生;已拆除施工导流围堰,并对场地进行平整,并对临时占地实施了土地整治、表土回覆、播撒草籽等迹地恢复措施。已实施了工程生态恢复后期跟踪监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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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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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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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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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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