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的委托,****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县池河集镇道路亮化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名称:**县池河集镇道路亮化工程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
三、采购人名称:****
联系地址:****
联系人:李都
联系电话:177****4286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名称:****
地址:**省**市**区二环北路西段福瑞苑小区二单元18层
联系人:周丹
电话:189****1764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项目概况:**县池河集镇道路亮化工程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池河镇集镇,本项目主要内容包括池河集镇道路亮化工程。
项目用途:用于**县池河集镇道路亮化工程项目
资金来源:其他财政资金
采购预算:199381.65元
最高限价:199381.65元
工期:20天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各项规定;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谈判采购内容);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谈判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4、****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七、采****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办公厅****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5、《财政部、****总局****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7、《民政部、财政部、****联合会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八、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1、时间:2024年12月04日至2024年12月06日上午08: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不休)。
2、地点:**市**县**小区门口。
3、方式:现场获取。
注:投标供应商请携带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十、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1日中午11时00分前
2、竞争性谈判时间:2024年12月11日中午11时00分
3、竞争性谈判地点:****政府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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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