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25000吨钙锌复合稳定剂、1000吨环保阻燃剂及50吨激光粉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500MA2TEGMD3J | 建设单位法人:毛国标 |
洪灿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开发区 |
**市慈湖国****开发区苗圃路西侧、****公司南侧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25000吨钙锌复合稳定剂、1000吨环保阻燃剂及50吨激光粉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18版本:036-基本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染料、颜料、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水处理剂等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19-C2619-其他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开发区 苗圃路西侧、****公司南侧 |
经度:118.****1139 纬度: 31.****2008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9-06-28 |
马环审〔2019〕8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500MA2TEGMD3J001W |
2024-11-06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2000 |
109 | 运营单位名称:**** |
MA2TEGMD-3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MA8N7AJ9-2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MA2RR8L6-7 | 竣工时间:2024-08-16 |
2024-10-18 | 调试结束时间:2024-10-25 |
2024-11-1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06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content/?342.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1、配置搅拌混合釜、气流振动筛、空气压缩机、自动包装线等设备;2、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10000吨硬质PVC复合环保稳定剂、10000吨软质PVC复合环保稳定剂、5000吨透明PVC复合环保稳定剂、1000吨无机环保复配型阻燃剂、50吨激光粉生产能力。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已**厂房(3层,建筑面积约3888m2),配置搅拌混合釜、空气压缩机、自动包装线;目前已建设钙锌复合稳定剂生产线、环保阻燃剂生产线和激光粉生产线,本项目可实现最大年产10000吨硬质PVC复合环保稳定剂、10000吨软质PVC复合环保稳定剂、5000吨透明PVC复合环保稳定剂、1000吨无机环保复配型阻燃剂、50吨激光粉生产能力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原料解包-研磨筛分(粒径较大)-投料-混合搅拌-出料包装 | 实际建设情况:原料解包-研磨筛分(粒径较大)-投料-混合搅拌-出料包装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本项目解包工序、研磨及筛分工序、投料工序(除软质PVC复合环保稳定剂生产外)废气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软质PVC复合环保稳定剂生产投料工序废气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光氧催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应标准;VOCs参照执行**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中相应标准。按标准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气筒。 | 实际建设情况:1、项目解包、投料粉尘经自带除尘器处理后,再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2)达排放; 2、项目软质稳定剂投料产生粉尘和有机废气以及筛分/研磨产生的粉尘,一起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光氧催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再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3)达标排放; 3、项目产品包装时会产生粉尘,包装粉尘由原来无组织变为有组织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再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 4、项目实验室会产生粉尘和有机废气,由原来无组织变为有组织,废气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再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4)达标排放。 |
变动情况:①****实验室废气由无组织变为有组织排放。 ②项目研磨筛分废气由DA002排气筒排放变为DA003排放。③新增废气处理装置,但废气排放量较小,且实验室不用于生产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厂内危废暂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的规定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厂内危废暂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定要求 |
执行危废贮存污染控制标准最新要求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06 | 0 | 0 | 0 | 0.06 | 0.06 | |
0 | 0.144 | 0 | 0 | 0 | 0.144 | 0.144 | |
0 | 0.012 | 0 | 0 | 0 | 0.012 | 0.012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3576.96 | 0 | 0 | 0 | 3576.96 | 3576.96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54 | 0 | 0 | 0 | 0.054 | 0.054 | / |
0 | 0.014 | 0 | 0 | 0 | 0.014 | 0.014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 | 化粪池 | /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DA001)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 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DA001) | 颗粒物:6.0mg/m3 | |
2 | 集气罩+自带除尘器+15m高排气筒(DA002)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 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DA002) | 未检出 | |
3 | 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光氧催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15米高排气筒(DA003)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要求; | 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光氧催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15米高排气筒(DA003) | 颗粒物:2.2mg/m3;非甲烷总烃2.78mg/m3 | |
4 | 集气罩+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15米高排气筒(DA004)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要求 | 集气罩+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15米高排气筒(DA004) | VOCs:1.07mg/m3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厂房隔声,减振基座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 厂房隔声,减振基座 | 53.4-63.8dB(A)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妥善处理处置各类固体废弃物。按固废“**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处置原则,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类固废的收集、处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防止发生二次污染。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的规定要求。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要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同时执行危废处置转移联单管理制度,严禁企业擅自处置。厂内危废暂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的规定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并做好防风、防雨、防晒、防流失、防渗漏等工作。 | 1、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收集后暂存一般固废库,占地面积约31m2,位于厂区西北角,定期外售综合利用。 2、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3、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危废库,占地面积约16m2,位于厂区西北角,收集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厂内危废暂存场所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的规定要求。同 时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达到防风、防雨、防晒、防流失、防渗漏。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环保搬迁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区域削减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功能置换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其他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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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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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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