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供热管网及低碳智慧供热提升改造项目(EPC)定标候选人公示
**市**供热管网及低碳智慧供热提升改造项目(EPC)**市**供热管网及低碳智慧供热提升改造项目(EPC)定标候选人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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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市**供热管网及低碳智慧供热提升改造项目(EPC) | 项目编号: | **** |
工程地址: | **市 |
建设规模: | 总投资约120000万元 | 招标方式: | 公开 |
建设单位: | **** |
联系人: | 马海军 | 联系电话: | 0535-****686 |
招标单位: | **** |
联系人: | 马海军 | 联系电话: | 0535-****686 |
招标代理机构: | **** |
联系人: | 朱丽萍 | 联系电话: | 0535-****3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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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4/12/6 9:00:00 |
开标地点: | ****交易中心****中心 |
单位名称 | 技术标评委1 | 技术标评委2 | 技术标评委3 | 技术标评委4 | 技术标评委5 | 技术标得分 | 资信标得分 | 商务标得分 | 总得分 | A | | | | | | | | | 96 | B | | | | | | | | | 87.25 | C | | | | | | | | | 86.82 | ****,**圣凯****公司 | 29.54 | 34.13 | 33 | 37.13 | 34.3 | 33.62 | 3 | 49.98 | 86.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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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 资质等级 | 投标总报价(元/费率) | 投标报价说明 | 质量 | 工期/天 | ******公司,**市建筑****公司 | 建筑业-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二级 | 0.95(费率) | | 设计质量标准: 满足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设计规范、标准、城市规划部门的有关规定以及招标人的目标成本等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施工过程中采购的材料、货物、设备等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标准规范,符合国家强制性采购要求并满足招标文件、招标人要求。施工质量标准: 按照国家颁发的现行的国家标准及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和图纸设计要求验收,本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 自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至 2027 年 12 月底前竣工 | ****集团有限公司,****设计研究院****公司 | 建筑业-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一级 | 0.98(费率) | |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设计规范、标准、城市规划部门的有关规定以及招标人的目标成本等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施工过程中采购的材料、货物、设备等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标准规范,符合国家强制性采购要求并满足招标文件、招标人要求。施工质量标准:按照国家颁发的现行的国家标准及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和图纸设计要求验收,本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 自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至 2027 年 12 月底前竣工 | ****集团****公司,****设计研究院****公司 | 建筑业-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一级 | 0.975(费率) | |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设计规范、标准、城市规划部门的有关规定以及招标人的 目标成本等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施工过程中采购的材料、货物、设备等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标准规范,符合国家强制性采购要求并满足招标文件、招标人要求施工质量标准:按照国家颁发的现行的国家标准及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和图纸设计要求验收,本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 响应招标文件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地址 | 承揽时间 | ******公司,**市建筑****公司 | ****集团有限公司,****设计研究院****公司 | ****集团****公司,****设计研究院****公司 | |
序号 | 荣誉名称 | 发奖机关 | 公布地址 | 获奖时间 | ******公司,**市建筑****公司 | ****集团有限公司,****设计研究院****公司 | ****集团****公司,****设计研究院****公司 | |
序号 | 姓名 | 岗位 | 证书编号 | 专业 | 任职阶段 | 备注 | ******公司,**市建筑****公司 | ****集团有限公司,****设计研究院****公司 | ****集团****公司,****设计研究院****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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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投标单位名称 | 资质等级 | 项目经理 | 投标总报价 | 得分 | 1 | ****,**圣凯****公司 | 建筑业-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二级 | 周继海 | 0.9675(费率) | 49.9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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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公示时间: | 2024年12月06日14时24分 - 2024年12月09日17时00分 |
八、异议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6月21日颁布)的有关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采用“评定分离” 模式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提出异议链接) |
九、投诉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6月21日颁布)的有关规定,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事项未向建设单位提出异议的,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不予受理。(提出投诉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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