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受****的委托,****对****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二、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24年12月5日
评标地点: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评标室
三、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公司****公司内网》上发布。
四、中标候选人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总报价:892992.00元
服务期限:一年
服务标准:所承担工作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
地址:**省**市市辖区张衡路与**大道交叉口西南角十九栋三层11-13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总报价:895000.00元
服务期限:一年
服务标准:所承担工作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
地址:**市宛**仲景路与范蠡路口南50****广场2#1单元616室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总报价:849150.00元
服务期限:一年
服务标准:所承担工作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
地址:**省**市卧****村委会大寨村龙祥世纪家园1期17幢1单元2401室
五、中标候选人公示期
公示期:3个工作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提出异议或者质疑时必须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资料不符合以下证明资料要求的视为招标人未收到异议),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必须包含但不限于: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⑦被授权委托人提交的,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
地 址:**县涅阳路中段61号
联系人:房先生
电 话:0377-****8032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优胜南路26号国奥大厦
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176****13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