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2月6日作出排污许可证决定的公告
****关于2024年12月6日作出排污许可证决定的公告
日期:2024-12-06 15:19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及《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的规定,经我局研究决定,对以下企业发放排污许可证。
****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告。欢迎公众参与排污许可证的管理工作。公告期为2024年12月6日至2024年12月12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核发排污许可证的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人民政府****生态环境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62、****656(传真)
电子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区新**路836号主楼4****环境局
邮政编码:365000
序号 | 企业名称 | 单位地址 | 法人代表 | 许可证编号 | 有效期限 |
1 | **三****公司(重新) | **省**市**区岩前镇岩前村布溪105号 | 吴文敬 | **** | 自2024年12月03日起至2029年12月02日止 |
2 | ********公司(重新) | **省**市**区黄砂新材料产业园 | 王文星 | 913********442065H001V | 自2024年12月06日起至2029年12月05日止 |
3 | ****公司(变更) | 福****经济开发区小蕉工业园**五路5号 | 肖孝锦 | 913********637471K001U | 自2022年09月20日起至2027年09月19日止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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