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派出所2025年度办公场所房屋租赁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派出所2025年度办公场所房屋租赁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0
单位:/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1.1租赁标的房屋信息如下:
房屋位置:**市高新区**嘉园A20-102 的商业用房;
房屋结构:框架;
房屋建筑面积:1861平方米;
房屋产权证号:长房权字第201****80157号。
1.2 租赁房屋的具体出租范围,按下列第2种方式处理:
(1)本合同1.1条约定的房屋全部范围;
(2)本合同1.1条约定的房屋的部分范围,即:一楼 1030 平方米,二楼831平方米(除非有特别说明,承租人有权使用该房屋的公共部分);
1.3 对于上述条款确定的租赁房屋范围,以下简称该房屋。
房屋租赁用途
2.1 承租方承租该房屋用途为: ********派出所办公用房。
租赁期限
3.1租赁期为一年,日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租金
4.1 租金标准:每年人民币(大写)贰佰陆拾贰万元整 (¥****000元);
4.2签订协议后,租赁方开具同等额正规发票,9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租金;
4.3 租金支付方式:现金或指定收款账号。
其他费用
5.1 租赁期内,承租方承担下列费用: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燃气费等费用;
5.2 租赁期内,租赁方承担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派出所辖区14平方公里,管辖人口近10万人,****机关局为我局选高新区蔚山路4399号****嘉园小区A20栋102#****派出所办公用房,场地面积1861平方米,面积符合要求,办公基础设施条件齐备,且辖区居民熟知该处位置,便于业务开展办理。继续使用该处办公可以节约前期设备设施费用,为最佳办公选址。现拟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性来源方式采购。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货物或服务,可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规定,其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条件,特此申请该项目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市大岭镇
三、公示期限
2024年12月06日至2024年12月13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孙成平
联系电话:159****7689
联系地址:**市宽**光机路4393号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张钦威
联系电话:0431-****5709
联系地址:**市**大路5799号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李莹莹
联系电话:0431-****3783
联系地址:/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