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2024年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建设项目****改革局以《关于**市2024年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海发改(2024)2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政府一般债券、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匹配,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市2024年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第七标段。
2.2建设地点及建设规模:
第一标段:改建**路(雷炎-福民)管线436米,改建**路(牌楼-建设)管线670米,改建**路(福民-牌楼)管线872米,改建西环路(雷炎-福民)管线233米,改建**路(福民-建设)管线666米,改建西环路(建设街至雷炎大街)管线233米,管径为:D300-D600;具体建设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第二标段:改建海西新区-世纪大道管线2030米,改建海西新区-D道管线410米,改建海西新区-C道管线1000米,改建海西新区-F道管线814米,管径为:D400-D1200;具体建设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第三标段:改建幸福路(雷炎-牌楼)管线740米,改建致富路(雷炎-福民)管线490米,改建**红路(光华-建设)管线432米,改建吉祥路(雷炎-牌楼)管线426米,改建福民路(**-康复以西)管线1294米,改建康复路(福民-建设)管线337米,改建吉祥路(福民-**)管线180米,改建福民路(吉祥-建新)(**-**)管线900米,改建东环路(建设-北环)管线956米,改建建设路西段(康复以西)管线164米,改建海拜路管线135米,管径为:D500-D800;具体建设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第四标段:改建兴盛路(福民-牌楼)管线881米,改建**路(光华-福民)管线655米,改**光路(光华-牌楼)管线232米,改建学府路(光华-牌楼)管线220米,改建规划十九路(**-**)管线476米,改建**路(**-规划十九)管线400米,改建**路(北环-**)管线600米,管径为:D600-D800;具体建设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第五标段:改建永乐路(光华-牌楼)(南环-**)管线510米,改建**路(建设-福民)管线211米,改建建新路(光华-牌楼)管线211米,改建牌楼路(**-永乐)管线216米,改建建新路(牌楼-南环)管线275米,改建**路(牌楼-南环)管线345米,改建永乐路(牌楼-南环)管线290米,改建**路(**-旭满春城后) (牌楼-南环)管线520米,改建兴盛路(福民-**)管线200米,改建学府路(牌楼-南环)管线296米,改建**路(福民-**)管线310米,改**光路(南环-牌楼)管线300米,改建西环路(南环-牌楼)管线273米,改建牌楼路(**-永乐)(**-西环)管线1806米,改建南环路(**大街-**)管线974米,改建规划二十五路管线400米,改建建新路(南环-旭满春城后侧)管线466米,改建幸福路(南环-牌楼)管线318米,改建**路(学府-兴盛)管线210米,改建南环路(吉祥-幸福)管线120米,管径为:D500-D800;具体建设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第六标段:改建**路(西环-精神病院)管线366米,改建学府路(南环-北方明珠)管线555米,改建建设路(**-东环)管线980米,改建污水压力管道管线1133.57米,管径为:D300-D600;具体建设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第七标段:改建大沟3910米;具体建设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1月0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06月30日,总工期:177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七个标段。
2.7最高投标限价:
第一标段:****298.62元;
第二标段:****7500.45元;
第三标段:****8152.18元;
第四标段:****2804.53元;
第五标段:****196.59元;
第六标段:****7411.60元;
第七标段:****245.98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第一标段至第七标段: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①第一标段至第七标段: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任命文件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上述项目负责人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并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人缴纳的近3个月(2024年08月-2024年10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如有特殊情况可提供声明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以证明其为本单位合法在职在岗人员。
3.3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使用和管理按照《**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要求执行,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5.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下同)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5.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5.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4本项目执行《**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黑建规范〔2022〕10号)文件规定,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在工程开工前,建筑工人(农民工)应当在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通过实名制管理系统完成实名注册登记。
3.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本项目各标段不允许兼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在“**公共**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公共**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4年12月06日17时00分至2024年12月13日17时00分(**时间,下同),逾期交易平台将不可下载。有关手续请查看“**公共**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潜在投标人在其他电子交易平台办理投标业务的,按照其规定办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第一标段至第四标段:2024年12月30日09时00分;第五标段至第七标段:2024年12月31日09时00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方式
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公共**交易网交易平台,开标时间起远程解密、开标。
6.2开标时间:第一标段至第四标段:2024年12月30日09时00分;第五标段至第七标段:2024年12月31日09时00分。
6.3开标地点:****交易中心。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的发布媒介:**公共**交易网。
9.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455-****399
招标人:****
地址:**市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455-****526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岗区**大街242号福思特大厦2501室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156****1939
电子邮箱:****@163.com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省公共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公共**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公共**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省公共**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省公共**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