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6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公众参与情况 | ****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 备注 |
1 | 屹莱喷涂加工项目 | **市**镇**村垵坑86****园区富山片区内) | **** | **市新****公司 | ****位于**市**镇**村垵坑86****园区富山片区内),租赁**市****公司厂房,占地面积约为513.5m2,拟投资50万元建设“屹莱喷涂加工项目”,本项目依托租赁方的公用及辅助设施(供水、排水、供电、办公室等),将厂房作为喷涂车间,车间内主要布设一间喷漆房、浸漆池、烘干房、调漆区及配套设施等,主要对租赁方**市****公司的产品(铸件)进行喷涂,处理能力为年喷涂6000t铸件。 | (一)水污染防治。做好厂区雨污分流;除漆雾废水经絮凝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定期更换排放,与经三级化粪池处理的生****园区污水管网,进****处理厂处理。 (二)大气污染防治。项目涂装车间应封闭,建设完善的废气收集系统,控制废气无组织排放。烘干工序设置于单独密闭烘干房内,烘干废气经负压收集后与经收集的调漆、浸漆、喷漆废气一同通过“水帘柜+吸附棉+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污染防治。合理规划厂区生产工艺布局,对主要产噪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范建设厂内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贮存场所,加强**化回收利用。漆渣、破损的油漆包装桶、固化剂、稀释剂包装桶、废吸附棉、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人员清运。 (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根据《报告表》核算,本项目建成后新增化学需氧量0.022t/a。 | 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
一、公示时间:2024年12月9日-2024年12月13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7-****568
电子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中心L幢供销大厦13****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364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