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洋县中心】沙洋县保障性租赁住房改造项目(三期)沙洋县保障性租赁住房改造项目(三期)定标候选人公示(标段编号JMSY-202411FJ-001001001)
【****中心】**县保障性租赁住房改造项目(三期)**县保障性租赁住房改造项目(三期)定标候选人公示(标段编号****)
【信息时间:2024-12-06 15:50 】
定标候选人公示 | ||||||||||||||||||||||||||||||||
招标编号:**** | ||||||||||||||||||||||||||||||||
一、招标概况 | ||||||||||||||||||||||||||||||||
**县保障性租赁住房改造项目(三期)**县保障性租赁住房改造项目(三期)于2024年11月01****门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2024年12月05****中心6楼开标室开标,并于2024年12月05日完成评标工作。****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已经确认定标候选人,现进行定标候选人公示。 | ||||||||||||||||||||||||||||||||
二、定标候选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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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标情况
评标情况资料 |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 |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4年12月07日至2024年12月09日(**时间)。
五、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定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应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六、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 地址:**县启林大道 6 号 联系人:金明 电话(传真):135****7483 2.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沙****花园 联系人:**** 电话(传真):0724-****991 3.行业主管部门: 地址: 联系人: 电话(传真): 备注说明: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章)
2024年12月06日
附件: 评标结果公示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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