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 | 2025年零星违建拆除及市容环境清理工程 | ||
工程类型: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投标报名 | 是否预选招标: | 否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4年12 月6日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24年12月17日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时间:2024年12月6日至2024年12月12日。 地点:**市**区**支路1001号公交大厦8楼 。 方式:现场报名。报名资料:(1)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3)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至代理机构办理报名手续。 联系人:范工,136****6975。 | ||
备注: | / | ||
建设单位: | **** | 经办人,办公电话: | 廖工,0755-****2328 |
招标代理单位: | **** | 经办人,办公电话: | 范工,136****6975 |
本次招标内容: | 本项目为2025年零星违建拆除及市容环境清理工程,位于****,****办事处行政区范围内,包括**、东涌、东渔、水头沙、**、南隆、南渔、西涌、新大共9个社区的违法(章)建筑、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进行的改建工程、未经批准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违建工程设施、违法广告牌进行拆除,对影响市容环境的脏乱差区域进行整治清理,如平整破损路面,清理渣土垃圾、污泥、建筑垃圾、乱摆放、脏污外立面等,并将拆除和整治清理的垃圾、污泥及建筑废弃物等运送到指定的地点。甲方在实施过程中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有权增减部分内容,乙方不能拒绝执行为完成全部工程而需执行的可能遗漏的工作。在合同履行期间,单项委托单的实际工作内容以甲方的委托单为准。 | ||
工程地址: | **市大鹏新区 | ||
招标控制价: | 115.95万元 | 下浮率: | 8% |
报价方式: | 自主报价 | 中标工期: | 365天 |
计划开工日期: | 2025年01月04日 | 计划竣工日期: | 2026年01月03日 |
拟采用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新价格分算法) | 拟采用定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新价格分算法) |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专业: | 建筑工程专业 |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企业最低资质要求: |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
其他投标条件: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 (2)本项目(√不接受□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不接受 □接受)分包。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截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提供查询截图。 (7)不存在与参加本项目的其它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8)未参与本采购项目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9)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0)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1)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及以上资格(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2)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由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公章)(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不符合相关要求的,作投标无效处理)。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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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