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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审批许可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 ****环境局 |
[ 成文日期 ] | 2024-12-06 |
[ 发布日期 ] | 2024-12-06 |
****环境局关于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决定的公告(2024年第73号)
****环境局已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2月6日至2024年12月19日(共10个工作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西****区管委会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通讯地址:**高新区高新大道6号
邮 编:400039
传 真:****1388
电子邮箱:****@163.com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环评类别 | 建设内容 | 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
1 | **** | **中药高科虫草加工车间建设项目 | **高新区**镇 | ****研究院****公司 | 环评报告表(告知承诺) | 项目位于**产业园生物医药园二期4号厂房1层,总建筑面积为1939.75平方米,建设一条虫草加工生产线,年产冬虫夏草1500万根。项目总投资77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总投资的1.3%。 | 项目运营期环境影响包括水环境、噪声和固废等,无废气产生。 1.项目虫草清洗废水经沉砂池处理后与烫草、精洗废水等生产废水以及****园区生化池处理达****处理厂。 2.项目通过采取低噪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减少项目噪声排放。 4.项目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按规定处置。 |
2 | **太****公司 | 国药太极重****中心(一期)项目 | **高新区**镇 | ****研究院****公司 | 环评报告表(告知承诺) | 项目位于**产业园生物医药园二期4号标准厂房2层及1层(部分),总建筑面积5635.73平方米,****中心及相关配套展厅和办公用房,主要开展中药处方煎熬,少量中药煎熬后生产膏方、丸剂、颗粒。项目总投资2952.6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总投资的1.7%。 | 项目运营期环境影响包括大气、水环境、噪声和固废等。 1.项目调剂补方线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自动煎煮、浓缩产生的异味废气经喷淋塔处理后达标排放,蒸汽发生器采用超低氮燃烧,废气达标排放;药渣库、收膏、制丸、制颗粒产生的异味废气加强通风无组织排放。 2.项目生****园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处理厂,****园区生化池处理达****处理厂。 3.项目通过采取选用低噪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隔声罩等措施减少项目噪声排放。 4.项目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按规定处置。 |
附件:1.国药太极重****中心(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版)
2.**中药高科虫草加工车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版)
3.国药太极重****中心(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批准书
4.**中药高科虫草加工车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批准书
****环境局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