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改革局以长发改投资〔2024〕126 号(项目代码:****)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业主为****,招标人为****,委托代理机构为****,行政监督部门为长******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估算23596.4442 万元,本次招标**工程造价约 7200 万元,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 69.3 亩(厂区用地及进出道 路配套用地),为污水厂工程。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废水处理系统、污泥处理系统、处理厂辅助生产设施以及尾水管等;本项目建成后废水处理能力能达到3万吨/天(近期规模 1.5万吨/天),污水处理工艺采用“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调节池及事故池→预处理设施→水解酸化池→生化池→二沉池→活性炭吸 附—磁混凝高效沉淀池(粉炭磁混凝)→滤布滤池→消毒接触池→达标排放”处理工艺,出水水质执行《****处理厂主要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中表2标准,其中TP指标根据相关环评要求需≤0.2mg/l。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长**煤山镇、小浦镇。
2.2本次招标范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2.2.1设计招标范围:包括且不限于前期准备、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及深化设计配合等后续设计服务。
2.2.2施工招标范围:①水处理构筑物(构筑物土建、工艺管道及附件安装、室外工程-土石方工程、室外工程-道路工程、室外工程-非工艺管网工程、室外工程-工艺管道工程、室外工程-景观绿化工程、室外工程-大门及围墙);②综合楼(土建及装修、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空调系统、通风及防排烟系统、给排水系统、消防工程-水灭火系统、消防工程-消防自动报警系统(含火灾报警、防火门监控、消防电源监控、电气火灾报警等)、安防工程及弱电智能化工程);③门卫(土建及装修、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空调系统、给排水系统);④其他(燃气、通信、广电、10KV外线工程、充电桩);包括以上施工以及在施工图设计中应考虑但实际未考虑的且直接影响使用功能的细部工程的施工、管理、验收、移交、备案和保修服务,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并提供总承包管理服务,具体要求以合同和发包人要求为准。
本次招标控制价以补充文件形式发布。
2.3计划工期:365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40日历天,施工工期325日历天。
2.4 ****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3.1.1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1.2 同时具备以下第1点或者第2点设计资质:
1、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本次招标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2.4其他:联合体投标应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并明确由联合体成员中以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施工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提供);
□3.4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均可作为资格条件业绩) 业绩;
√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提供);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提供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需提供);(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
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证书 。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 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 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3.10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已被****一中标候选人且在公示期内的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工程。
√3.11 本工程拒绝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参加投标,如确需参加投标的,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提供建设单位同意的书面证明。
(三)其他:
√3.1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 2021 年 11 月 0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 2021 年 11 月 0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8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 ”手续;
√3.19 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有以下情况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1)有与工程建设相关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信息记录;
(2)自 2023年11 月 0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行政处罚。
工程建设相关的不良信息和行政处罚是指与工程建设有直接关联的市场行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扬尘防治、施工排污方面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不良信息和行政处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 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①已注册用户,请登****交易中心网站—“交易主体登录”,下载招标文件(后缀名为“.HZZF”的招标文件、电子版施工图等)。 ②未注册用户可通过**市公共**交易信息网“统一主体库登录”完成注册和ca锁绑定,并及时完善基本信息。**市公共**交易信息网不支持IE浏览器。(技术咨询电话:0572-****038)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01 月 07 日9 时00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cn/col/col****713478/index.html)。逾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予以拒绝。
5.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网址为:http://ggzy.****.cn:8082/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或点击长**公共**交易网站“不见面开标大厅”进入开标系统。
6.招投标方式
6.1公开招标。
6.2√采用评定分离, □不采用评定分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省**市长****街道 地址:****广场A座20楼
**大道660号1007室
联 系 人 :方 工 联 系 人 :小范
电 话 : 188****6588 电 话 :0572-****801
邮 箱 : / 邮 箱 :****@qq.com
监督部门:长******办公室
2024 年12 月 06 日
2024 年12 月 0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