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市**区**池街道宏达路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施工**市**区**池街道宏达路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标段补遗内容如下: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由原:“2024年12月17日09时30分”修改为:“2024年12月23日09时30分” 。
2.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由原:“2024年12月16日18时30分”修改为:“2024年12月22日18时30分”。
3.控制价清单文件和招标工程量清单文件以最新上传的为准。
4.立项批复文件及内容以最新上传的为准。
5.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1履约担保投标最高限价由原:“****5949.57元”调整为:“****2090.63元”。
6.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招标代理服务费由原:“√中标的投标人支付,支付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费最终以单个项目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1534号收费标隹下浮25%计算,不满5000元按5000元计算),不超过7.79万元。”调整为:“√中标的投标人支付,支付标准:招标代理费预估金额为:73726.74元,最终以中标价作为计费基数,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下浮25%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不满5000元按5000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
7.招标文件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以最新上传的为准。
8.因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延迟,潜在投标人以保函或保单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请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3.4.1投标保证金:保函或保单方式:“3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时,招标人认为投标人应对其开具的保函或保单进行延期的,应在发布的补遗/澄清中进行明确。若需延期的,投标人在延期的同时,应在投标文件中上传最新期限的电子保函或保单的原件或扫描件。”的要求执行,并在投标文件中上传最新期限的电子保函原件扫描件。
9.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12月06日